本報告概述司法機構於2021年的主要活動。這亦是我獲委任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以來的第一份《司法機構年報》。

司法機構經歷了一個充滿挑戰且非常重要的2021年。

正如我在今年一月法律年度開啟典禮的演辭中提到,優秀的法官與優質的司法機構是一脈相承的。

計及於2021年在各級法院作出的8項司法任命,司法機構現時共有160名實任法官及司法人員。於延展法官和司法人員法定退休年齡的修訂條例生效之後,大部分合資格選擇新退休年齡安排的法官和司法人員都已經選擇留任至延展的退休年齡。

為回應公眾對司法機構處理針對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投訴的關注,特別是與某些備受注目的案件相關的投訴,司法機構全面檢討了該投訴處理機制,旨在確保在不損害司法獨立的情況下,提高該機制的透明度和問責性。設有兩層架構的改進機制,當中包括由我擔任主席的諮詢委員會,已於2021年8月開展工作。

為加強司法教育和提升法官的專業才能,司法機構於2021年為法官和司法人員舉辦了多項新增和額外的司法培訓活動以及交流活動。我們今年會繼續積極就此作出安排。

在運作方面,雖然公共衞生情況在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下不時變化,但司法機構一直透過適時調整法庭事務處理量及社交距離措施,力求在情況許可下盡量最有效和安全地處理最多的法庭事務。2021年入稟法院及結案的案件總數已大致回到2019年疫情爆發前的水平。

與2019年事件和國家安全相關的案件數量龐大,其中很多涉及眾多的被告人和漫長的審訊,對我們構成了前所未見的挑戰。為此,我們一直關注此類案件,並予以優先處理。除此之外,法庭更要處理數以千計的免遣返聲請案件。司法機構一直致力透過增聘司法人手、積極管理案件、擴大法庭可容納人數及提供額外的法庭設施,以加快處理案件。未來數年,我們會在這些方面繼續努力。為滿足長遠用地需要,我們不斷積極籌備,就興建新區域法院大樓的計劃向立法會進行諮詢,並尋求於2022年通過撥款。新區域法院大樓預計於大約5年後落成。

為貫徹司法機構保持專業、高效和與時並進的使命,我們一直加快和擴大資訊科技的應用,以提升法庭不同範疇的運作效率;有關舉措包括以遙距聆訊模式處理民事司法程序、法庭聆訊的電子文件冊、電子預約系統,以及數碼證據及證物處理系統。隨著相關賦權法例於2021年通過,我們亦全速籌備於2022年上半年在區域法院開展民事案件電子存檔的第一階段工作。此外,我們正計劃於2022年提出法例修訂,以在合適的情況下以遙距聆訊模式處理刑事司法程序。

我謹藉此機會,多謝社會大眾、政府及立法會對司法機構工作的寶貴支持。我亦向各位法官及司法人員同儕,以及司法機構的員工致謝,感謝他們在面對目前和往後挑戰時,一貫盡忠職守、專業致志。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張舉能

2021回顧


張舉能法官於2021年1月11日宣誓就任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在同日舉行的法律年度開啟典禮,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指出,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讓公眾聚焦司法工作和法治,特別是我們面對的挑戰,因此對司法機構以至整體社會而言,都是別具意義的。

張舉能法官首次以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身分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致辭,闡釋講述香港司法機構致力維持的三項基本要點:第一,司法機構必須繼續保持獨立和公正無偏,因為獨立的司法機關對於香港的法治以及妥善執行司法工作極為重要;第二,司法機構必須由正直和願意捍衞權利的法官組成,因為優秀的法官與優質的司法機構是一脈相承;第三,司法機構必須保持專業、高效和與時並進。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指出,司法獨立不代表缺乏問責。在不可削弱司法獨立這個關鍵的大前提下,他認同投訴法官的處理機制仍有提高透明度和問責性的空間,並表示將按此目標檢討現有機制。他亦提到會致力加強為法官提供持續的司法培訓,及與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及內地的司法機關及法官共促發展交流。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指出,現代化的司法機構必須具有效率。他概述了因應與免遣返聲請案件有關的司法覆核許可申請數字上升以及2019年社會事件衍生了大量刑事案件而提升司法機構效率的各項措施,並講解了司法機構在致力增加使用科技以支援及利便處理法庭事務方面的最新情況。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強調,司法機構定當堅守法治,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之精神主持正義。

法官及司法人員的任命

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張舉能於2021年1月11日宣誓就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此外,亦有多項司法任命於2021年內生效。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林文瀚於2021年7月30日獲委任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

賀知義勳爵於2021年11月22日宣誓就任為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潘敏琦、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林雲浩及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周家明於2021年6月9日獲委任為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彭寶琴於2021年8月16日獲委任為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夏利士於2021年8月16日獲委任為競爭事務審裁處主任法官,任期三年。

區域法院法官陳仲衡及黎婉姫資深大律師於2021年11月26日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

司法機構對處理針對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的投訴機制進行了檢討,以提高機制的透明度和問責性。因應檢討的結果,設有兩層架構的改進機制已於2021年8月開展工作,以處理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的投訴:

(a) 第一層: 性質嚴重、複雜或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針對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的可跟進投訴,會由多於一名高等法院法官所組成的專責法官小組(第一層)負責調查。
(b) 第二層: 所有經機制第一層的專責法官小組調查的個案將會交由投訴法官行為諮詢委員會(諮詢委員會)進行審視。諮詢委員會負責就處理針對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的投訴作出監察及提出意見。諮詢委員會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擔任主席,成員包括資深法官和來自不同界別的社會人士,他們分別在司法或其所屬的專業及公共服務範疇具備豐富的專業知識和經驗。

所有與終審法院法官和法院領導的行為直接相關的可跟進投訴,不論其性質屬嚴重或輕微,亦會按該兩層架構機制處理。

諮詢委員會2021年的年報刊載於 司法機構網站

司法培訓

於2021年,我們的法官及司法人員繼續參與由香港司法學院舉辦的各項司法培訓活動及由其他機構舉辦的網絡研討會。 香港司法學院舉辦了一系列新的有關中國法律的專題講座,以加強對內地法律和司法制度的了解。首次專題講座在2021年4月舉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基本法及港區國安法為主題。第二次專題講座在2021年12月舉行,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憲制角色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司法制度的發展為主題。

與其他司法管轄區的交流

2021年,我們的法官及司法人員一如以往,與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司法人員交流經驗。然而,鑑於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有關交流活動主要透過網上視像會議進行。這些交流活動的要點如下。

在三月,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及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透過視像會議出席由新加坡最高法院主辦的第三屆商業法庭常設國際論壇。

在五月,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及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朱芬齡前赴北京,與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首席大法官會面,並參訪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和北京互聯網法院,亦禮節性拜訪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辦公廳、法制工作委員會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和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

在七月,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及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朱芬齡透過視像會議出席第六屆海峽兩岸暨香港澳門司法高層論壇,並在論壇中致辭。

同月,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夏利士透過視像會議於廈門舉行的第一屆廈門跨域破產研討會致辭。

在九月,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以預製錄像形式於第三屆中華司法研究高峰論壇暨法治文化與司法實踐研討會致辭。

在十月,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及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透過視像會議出席海上絲綢之路(泉州)司法合作國際論壇,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亦於論壇致辭。

在十一月,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於第四屆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亞太司法會議2021的司法會議致歡迎辭。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夏利士亦於司法會議致辭。

同月,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以預製錄像形式在國際刑事法律研討會上致辭。

另外,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高浩文於香港與內地法律專業聯合會舉辦題為「香港的海事爭議解決:現狀與未來」的法律論壇上致辭。

此外,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於法治焦點活動「邁向可持續發展未來的變革之旅」致開幕辭。

於2021年,各級法院的案件量大致已經回復至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之前的水平。另一方面,各級法院案件(尤其是與社會事件相關的案件(「社會事件相關案件」)和與國家安全相關的案件(「國安案件」))數量激增,以及在高等法院及終審法院的免遣返聲請司法覆核許可申請及相關上訴案件都分別急劇增加,這些情況都對司法機構帶來前所未見的挑戰。

司法機構一直積極竭力應對各種挑戰。為此,司法機構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以充分善用現有人手和法庭設施,從而處理最多的法庭事務。這些措施包括-

(a) 增聘司法人手:司法機構已展開新一輪各級法院法官及司法人員的招聘工作,相關工作現正進行中,從而維持足夠的司法人手以應付運作上的需要;
(b) 就社會事件相關案件及國安案件採取更為積極的案件管理,包括訂立更嚴格的程序時間表;
(c) 在合適情況下使用遙距聆訊及書面處理等替代模式處理民事案件(包括司法覆核);及
(d) 提升法庭容量並提供額外的法庭設施 。

憑藉這些務實措施,我們於2021年處理的案件數量與疫情前的2019年相若,而且民事案件的輪候時間普遍能夠維持在目標之內。然而,就過去法庭因時而變化的公共衞生情況調整事務處理量而影響的案件,法庭需重新排期。加上上文所述的社會事件相關案件和國安案件數量激增影響甚大,若干案件類別(主要是刑事案件)的平均輪候時間因而受到影響。

提升法庭設施及保安

在2021年,司法機構繼續致力提升法庭設施,支援行之有效的司法制度,以執行司法工作。涉及多名被告人或廣為公眾和傳媒關注的案件激增。為應對此情況,我們已在灣仔法院大樓和西九龍法院大樓,透過在毗鄰的法庭轉播法庭程序,以增加法庭運作時可容納的人數。

隨著西九龍法院大樓的改建工程於2021年9月完成,我們已把當中最大的法庭改建為大型法庭,可容納多達54名被告人(以往只可容納12人)、100名法律代表(以往只可容納18名代表)及50名被告人家屬或公眾人士。

我們亦在2021年10月重用荃灣法院大樓的四個法庭,審理區域法院案件,以騰出灣仔區域法院的法庭,處理涉及大量法庭使用者的案件。

司法機構亦於2021年展開了多項臨時工程,以提供額外的法庭設施應付各種迫切需要。我們將於灣仔政府大樓和稅務大樓增建共7個法庭,當中包括一個可容納多達50名被告人、100名法律代表及50名家屬或公眾人士的大型法庭。

在法院保安方面,除了之前已在高等法院和家事法庭的法庭樓層實施保安檢查外,司法機構亦分別於2021年7月和12月在終審法院大樓和西九龍法院大樓實施保安檢查。這項安排是司法機構一直致力確保法官及司法人員、司法機構人員及法庭使用者安全的各項措施的其中一環,旨在防止違規物品被帶進法院大樓。司法機構會在可行及合適的情況下,考慮在其他法院大樓實施保安檢查。

隨着廣為公眾和傳媒關注的案件與日俱增,司法機構一直採取適當的人流管理和保安措施,包括排隊及派籌安排,以確保座位公平分配及法庭使用者有序入座。同時,司法機構亦會按情況調配合乎比例的保安人手,以維持法院秩序和確保法院安全。

更廣泛地應用資訊科技

司法機構一直致力利用科技提升法庭的運作效率。因應在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期間減少法院人流的需要,我們更積極使用資訊科技。於2021年,我們全速推行一系列重點措施,包括資訊科技策略計劃(「該計劃」)下的電子存檔、法庭聆訊的電子文件冊、遙距聆訊、電子預約系統,以及數碼證據及證物處理系統。

在過去數年,司法機構一直按該計劃分階段發展一個涵蓋各級法院的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綜合系統」),使各方可透過電子模式處理與法庭有關的文件和付款。

為了配合該即將推出的計劃,司法機構自2020年12月開始在合適的區域法院民事案件中嘗試利用電子文件冊進行聆訊。至今,使用者的反應正面。司法機構在考慮運作經驗後會研究如何最有效鼓勵於各級法院在不久將來多加利用電子文件冊進行聆訊。

司法機構自2020年4月開始一直推動更廣泛地以遙距聆訊模式處理民事法律程序。至今共進行了逾千宗遙距聆訊(包括利用電話及視像會議設施進行聆訊),使用遙距聆訊的反應相當正面。就刑事法律程序方面,司法機構正著手處理所需的法例修訂,以消除法律方面的限制,讓法庭有空間在其認為合適的情況下指令進行遙距聆訊。我們計劃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盡快將相關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為盡量使法庭使用者不用排隊等候使用登記處服務,司法機構在2021年3月初為遺產承辦處、家事法庭及土地審裁處的選定登記處服務設立的電子預約系統,一直運作良好。我們正擴展電子預約系統的應用,以涵蓋更多的法庭服務。

因應日益增加的需求,司法機構將會繼續推動更廣泛地在法院大樓應用資訊科技及/或視聽設施,以配合在法庭聆訊中(尤其是社會事件相關案件和國安案件)需要處理數碼證據及證物的情況。

2021年大事記要


一月
1賀知義勳爵獲委任為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任期三年
1許紹鼎資深大律師、薜日華資深大律師及林欣琪資深大律師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特委法官,任期三年
1譚允芝資深大律師及黃繼明資深大律師獲再度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特委法官,任期三年
6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退休前的法庭儀式在終審法院舉行
8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在司法機構上班的最後一個工作天
11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張舉能宣誓就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11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在終審法院主持2021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

二月
1馮庭碩資深大律師、萬崇理資深大律師及鄭蕙心資深大律師獲再度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特委法官,任期三年

三月
1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紀立信、廖柏嘉勳爵及華學佳勳爵的任期獲延續三年
12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及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透過視像會議出席由新加坡最高法院主辦的第三屆商業法庭常設國際論壇。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並於論壇致辭

五月
18.5-21.5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及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朱芬齡在北京與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會面,並且參訪其他法院以及政府機關
29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主持2021年資深大律師委任典禮
31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在律政司與亞洲國際法律研究院聯合舉辦的 “Why Use Hong Kong Law” 網上研討會致辭

六月
2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於「法律援助署五十周年巡迴展覽」的開幕典禮致辭
9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潘敏琦、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林雲浩及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周家明獲委任為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
16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於香港工商協會網上研討會發言
28.6-1.7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訪問北京,出席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慶祝活動

七月
5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出席由律政司舉辦的《香港國安法》法律論壇
23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夏利士透過視像會議於廈門舉行的第一屆廈門跨域破產研討會致辭
27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林文瀚、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朱芬齡、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彭偉昌、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周家明、首席區域法院法官高勁修及總裁判官蘇惠德透過視像會議出席第六屆海峽兩岸暨香港澳門司法高層論壇
30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林文瀚獲委任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
30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麥嘉琳的任期獲延續三年

八月
1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林文瀚、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陳健強、首席區域法院法官高勁修及總裁判官蘇惠德擔任2021年大律師公會辯論賽的評判
16投訴法官行為諮詢委員會成立
16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彭寶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
16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夏利士獲委任為競爭事務審裁處主任法官,任期三年
20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委員到訪西九龍法院大樓

九月
6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五位委員訪問司法機構
28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以預製錄像形式於第三屆中華司法研究高峰論壇暨法治文化與司法實踐研討會致辭

十月
1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范理申勳爵的任期獲延續三年
1王鳴峰資深大律師、杜淦堃資深大律師、許偉強資深大律師、毛樂禮資深大律師、陳樂信資深大律師及鮑進龍資深大律師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特委法官,任期三年
25終審法院非常任香港法官包致金及鄧楨的任期獲延續三年
26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及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透過視像會議出席由最高人民法院舉辦的海上絲綢之路(泉州)司法合作國際論壇,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於論壇致辭
27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在「亞洲替代性爭議解決方式研討會:Tomorrow's Disputes Today」致辭

十一月
1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於第四屆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亞太司法會議2021的司法會議致歡迎辭。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夏利士亦於司法會議致辭
2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高浩文於香港與內地法律專業聯合會舉辦題 為「香港的海事爭議解決:現狀與未來」的法律論壇上致辭
2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以預製錄像形式在國際刑事法律研討會上致辭
2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夏利士於第四屆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亞太司法會議2021的司法圓桌會議致辭
5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於法治焦點活動「邁向可持續發展未來的變革之旅」致開幕辭
19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於法律周三十周年開幕典禮致開幕辭
20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接受大紫荊勳章
21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於香港童軍一百一十周年童軍日致辭
26區域法院法官陳仲衡及黎婉姫資深大律師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

十二月
3司法機構政務長梁悅賢女士及15名司法機構政務處人員出席由最高人民法院主持的法庭科技應用線上研討會
8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於香港善導會周年大會致辭

法官及司法人員名單



在職法官及司法人員
終審法院
-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張舉能首席法官, GBM
- 終審法院常任法官
李義法官
霍兆剛法官
林文瀚法官
- 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
包致金法官, GBM
陳兆愷法官, GBM
鄧楨(鄧國楨)法官, GBM, SBS
司徒敬法官, GBS
賀輔明勳爵, GBS
紀立信法官, GBS
廖柏嘉勳爵, GBS
華學佳勳爵, GBS
郝廉思勳爵
范理申勳爵
甘慕賢法官
范禮全法官
韋彥德勳爵
麥嘉琳法官
岑耀信勳爵
賀知義勳爵

高等法院
-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潘兆初法官
- 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
麥機智副庭長
關淑馨副庭長
張澤祐法官
袁家寧法官
朱芬齡法官
鮑晏明法官
彭偉昌法官
薛偉成法官
區慶祥法官
潘敏琦法官
林雲浩法官
周家明法官
彭寶琴法官
-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
馮驊法官, GBS
張慧玲法官
夏利士法官
歐陽桂如法官
杜麗冰法官
陳慶偉法官
陳美蘭法官
陳健強法官
吳嘉輝法官
朱珮瑩法官
陸啟康法官
邱智立法官
黃崇厚法官
金貝理法官
李素蘭法官
陳嘉信法官
黃國瑛法官
潘兆童法官
吳美玲法官
李運騰法官
高浩文法官
楊家雄法官
陳靜芬法官
陳仲衡法官
黎婉姫法官
-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特委法官
鮑永年先生, SC
何東鳴先生, SC
譚允芝女士, SBS, SC, JP
黃繼明先生, SC
馮庭碩先生, SC
萬崇理先生, SC
鄭蕙心女士, SC
許紹鼎先生, SC
薛日華女士, SC
林欣琪女士, SC
王鳴峰先生, SC
杜淦堃先生, SC
許偉強先生, SC
毛樂禮先生, SC
陳樂信先生, SC
鮑進龍先生, SC
- 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
鄺卓宏先生
- 高等法院高級副司法常務官
何志賢先生

區域法院
- 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高勁修法官
- 主任家事法庭法官
陳振國法官
- 區域法院法官
黃一鳴法官
陳廣池法官
梁俊文法官
麥莎朗法官
葉佐文法官
羅雪梅法官
姚勳智法官
黄敬華法官
游德康法官
郭偉健法官
林偉權法官
郭啟安法官
杜大衛法官
胡雅文法官
許家灝法官
黃健棠法官
勞潔儀法官
林嘉欣法官
李樹旭法官
歐陽浩榮法官
梁國安法官
余啟肇法官
彭中屏法官
祁士偉法官
勞杰民法官
譚思樂法官
葛倩兒法官
黎達祥法官
翁喬奇法官
陳玉芬法官
黃禮榮法官
廖文健法官
李俊文法官
徐韻華法官
李慶年法官
練錦鴻法官
謝沈智慧法官
彭家光法官
陳錦泉法官
萬可宜法官

土地審裁處
- 土地審裁處成員
彭浩泉先生
吳紹林先生

裁判法院及其他審裁處
- 總裁判官
蘇惠德先生
- 主任裁判官
錢禮女士
羅德泉先生
雷健文先生
何展鵬先生
嚴舜儀女士
蘇文隆先生
徐綺薇女士
- 裁判官
麥國昌先生
杜浩成先生
鄭紀航先生
黄國輝先生
陳慧敏女士
周博芬女士
葉樹培先生
温紹明先生
李志豪先生
黃瑞珊女士
劉綺雲女士
鄧少雄先生
張志偉先生
鄭念慈先生
林美施女士
覃有方先生
沈其亮先生
高偉雄先生
何慧縈女士
張潔宜女士
張天雁女士
王詩麗女士
吳重儀女士
香淑嫻女士
杜潔玲女士
水佳麗女士
鄭金蓮女士
陳炳宙先生
李紹豪先生
周至偉先生
朱婉儀女士
陳大為先生
黄雅茵女士
黄士翔先生
蘇嘉賢女士
李家樂女士
何俊堯先生
宋泳琛女士
梁嘉琪女士
崔美霞女士
梁少玲女士
葉啓亮先生
彭亮廷先生
鍾明新女士
陳露怡女士
王證瑜先生
林子勤先生
梁文亮先生
劉淑嫻女士
莫子聰先生
梁雅忻女士
林希維先生
周慧珠女士
翟國怡女士
林澤銘先生
楊綺娜女士
蕭志韻女士
龍軍庭先生
屈麗雯女士
余俊翔先生
施祖堯先生
潘弘翰先生
- 特委裁判官
余振邦先生


已於2021年內退休/離職的法官及司法人員
-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馬道立首席法官, GBM
(已於2021年內退休)
- 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
苗禮治勳爵, GBS
(苗禮治勳爵, GBS於2021年5月27日逝世)
何熙怡女男爵
(任期至2021年7月29日止)
- 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
楊振權副庭長, GBS
(已於2021年內退休)
麥偉德法官, GBS
(已於2021年內退休)
- 區域法院法官
沈小民法官
(已於2021年內退休)
余敏奇法官
(已於2021年內退休)

各級法院案件量、結案數目以及法院輪候時間



終審法院

終審法院的案件量及結案數目

案件量 結案數目 *
201920202021201920202021
申請上訴許可       
刑事
67533541
(22)
60
(42)
69
(47)
民事
426289564133
(110)
314
(261)
539
(497)
合計493342599174374608
上訴      
刑事
821015610
民事
81167156
合計161316222116
雜項程序010010
* 結案的案件是指上訴許可申請/上訴已經得直、駁回、撤回、放棄或終止的案件
括號內的數字是根據《終審法院規則》(第484A章)第7條被駁回的申請數目

終審法院案件平均輪候時間

平均輪候時間(日)
目標201920202021
申請上訴許可    
由發出聆訊通知書至聆訊    
刑事
45444234
民事
35343134
上訴    
由發出聆訊通知書至聆訊    
刑事
100989882
民事
1201139388

各級法院案件量、結案數目以及法院輪候時間



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的案件量及結案數目

案件量 結案數目 *
201920202021201920202021
上訴法庭
上訴
刑事
不服原訟法庭判決而提起的上訴
1657983146122112
不服區域法院判決而提起的上訴
206146212230148165
小計371225295376270277
民事
不服原訟法庭判決而提起的上訴
560611559526361730
不服區域法院判決而提起的上訴
12141513615
雜項上訴
252825212022
小計597653599560387767
判刑覆核
刑事
不服原訟法庭判刑而提起的覆核
003000
不服區域法院判刑而提起的覆核
429434
不服裁判法院判刑而提起的覆核
11491912
小計5162151216
合計9738949159416691 060
雜項程序321263602203217449
*結案的案件是指上訴/覆核已經得直、駁回、撤回、終止或在有或沒有法院命令的情況下被放棄的案件

案件量 結案數目 *
201920202021201920202021
原訟法庭
上訴案件

刑事
不服裁判法院判決而提起的上訴 603428608585444443
民事
不服勞資審裁處判決而提起的上訴232318212323
不服小額錢債審裁處判決而提起的上訴 454853432641
不服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決定而提起的上訴420521
雜項上訴451225
小計767872715370
合計679506680656497513
原訟案件
刑事管轄
      
刑事案件424366256446241320
機密雜項案件 340440545340440545
釋放申請 000000
刑事雜項案件684772724655763686
小計1 4481 5781 5251 4411 4441 551
民事管轄
高等法院訴訟2 4312 2001 9601 5191 2661 254
雜項程序2 3852 3782 2331 4301 3971 571
破產及公司清盤訴訟+9 2729 8318 1699 2278 0218 844
人身傷害訴訟 5065404281 335506512
其他案件#4 3802 9572 2181 0961 4971 806
小計 18 97417 90615 00814 60712 68713 987
合計20 42219 48416 53316 04814 13115 538
聆案官內庭
非正審聆訊**25 38222 99724 41624 09916 60723 450
訟費賬單評定547561592418(1)429(1)476(1)
遺產事務
申請~21 00516 52121 97820 503(2)16 592(2)20 390(2)
*以上訴而言,結案的案件是指上訴得直、駁回、撤回、終止或上訴在有或沒有法院命令的情況下被放棄的案件;以刑事案件而言,結案的案件是指被告人被定罪或被判無罪的案件;以民事案件而言,結案的案件是指成功申索或申索被撤銷的案件
+此類案件包括破產程序、公司清盤程序、申請臨時命令(破產)及申請將法定要求償債書擱置的案件
#其他案件包括憲法及行政訴訟程序、海事訴訟、領養、賣據登記、賬面債項登記、商業訴訟、建築業及仲裁案件、婚姻訴訟、根據《精神健康條例》提出的申請、遺囑認證訴訟、停止通知書、機密雜項案件(民事)及知識產權案件(由二零一九年五月六日起新增的案件類別。其案件量以往納入高等法院民事訴訟或高等法院雜項程序中,屬原訟法庭民事管轄類別 )
~由二零二零年一月一日起,有關數字包括接獲的再加蓋印章申請
**案件數目是指已排期聆訊的非正審申請的案件數目,而結案案件數目是指在本年報報告期內審理的非正審申請的案件數目
 註(1) : 結案的案件是指訟費賬單已予處理的案件
 註(2) : 結案的案件是指已發出授予書/已發出經確認授予書/遺產管理官以簡易程序完成遺產管理的案件


高等法院案件平均輪候時間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刑事法律程序的新實務指示於二零一七年六月頒布,旨在加強刑事法律程序的管理。基於上述實務指示所規定的新程序,司法機構現正考慮修訂應如何量度刑事固定審期案件表的平均輪候時間。此外,刑事速辦審訊表取代了刑事流動案件表。司法機構正就新措施實行的情況考慮量度刑事速辦審訊表平均輪候時間及訂立相關目標的方法

各級法院案件量、結案數目以及法院輪候時間



競爭事務審裁處

競爭事務審裁處的案件量及結案數目

案件量結案數目 *
201920202021201920202021
覆核申請
000000
執行訴訟
132031
訴訟
000002
雜項案件
000000
合計132033
*結案的案件是指成功申請/申索或申請/申索被撤銷

競爭事務審裁處案件平均輪候時間

由於只有五宗案件於競爭事務審裁處訂定審訊/實質聆訊日期,故此輪候時間並不適用。審裁處會待有更多案件訂定審訊/實質聆訊日期後,考慮目標平均輪候時間

各級法院案件量、結案數目以及法院輪候時間



區域法院

區域法院的案件量及結案數目

案件量結案數目*
201920202021201920202021
刑事管轄
刑事案件9611 1191 1711 2017741 001
民事管轄
民事7 0537 0375 9564 9774 8105 033
稅款申索 1 5647787351 281858493
欠租扣押申請 4 7834 9234 4924 6504 6604 300
僱員補償申索 3 0462 6592 7602 8692 5422 892
其他民事案件+9 4968 7568 8844 7923 9904 955
小計 25 94224 15322 82718 56916 86017 673
家事管轄
      
婚姻訴訟15 39312 36313 34415 22311 02312 142
共同申請 6 6814 9394 4305 9344 9974 550
雜項程序262215277236204258
領養申請506881455255
小計22 38617 58518 13221 438(1)16 276(1)17 005(1)
民事案件總數 48 32841 73840 95940 00733 13634 678
合計 49 28942 85742 13041 20833 91035 679
聆案官內庭
      
非正審聆訊** 10 3829 74410 5347 9886 2838 299
訟費賬單評定
      
離婚823611885766603903
其他525450466370277251
小計1 3481 0611 3511 136(2)880(2)1 154(2)
合計11 73010 80511 8859 1247 1639 453
*結案的案件是指被告人被定罪或被判無罪,以及成功申索或申索被撤銷的案件
+其他民事案件包括雜項程序、印花稅(條例)上訴案、平等機會訴訟、人身傷害案件、職業性失聰(補償)上訴案、肺塵埃沉着病(補償)上訴案、地產代理上訴案及停止通知書案件
**案件數目是指已排期聆訊的非正審申請的案件數目,而結案案件數目是指在本年報報告期內審理的非正審申請的案件數目
  註 (1) : 結案的案件是指已發出最終離婚令或領養令的案件
  註 (2) : 結案的案件是指訟費賬單已予處理的案件


區域法院案件平均輪候時間

平均輪候時間(日)
目標201920202021
刑事案件 - 由被告人首次在區域法院提訊至聆訊100191210287
民事固定審期案件表 - 由排期日至聆訊12095105108
民事流動案件表 - 由預告審訊可予進行之日至聆訊 30212820
離婚案件 - 由訂定日期至聆訊    
特別程序案聆訊表
35353535
有抗辯案聆訊表(全部聆訊)
110896959
財務事宜申請 - 由訂定日期至聆訊
110-140 818574

各級法院案件量、結案數目以及法院輪候時間



土地審裁處

土地審裁處的案件量及結案數目

案件量 結案數目 *
201920202021201920202021
上訴案件
1 4727899104937591 202
補償案件
1261597
建築物管理案件
298203232209222338
租賃案件
3 9103 3913 1933 1643 9414 158
強制售賣土地申請
373616222736
雜類申請
3111224
合計 5 7214 4324 3583 9054 9605 745
*結案的案件是指上訴得直或駁回,以及審訊或聆訊結束的案件

土地審裁處案件平均輪候時間

平均輪候時間(日)
目標201920202021
由訂定日期至聆訊    
上訴案件
903539-*
補償案件
90382964
建築物管理案件
90213125
租賃案件
50172416
*並無收到上訴案件的申請,因此輪候時間不適用

各級法院案件量、結案數目以及法院輪候時間



裁判法院

裁判法院的案件量及結案數目

案件量 結案數目 *
201920202021201920202021
刑事案件
25 79822 43622 47125 40521 35422 252
小販案件
1 2161 1921 2451 2041 1891 232
部門傳票及私人傳票
170 156144 040172 756170 625135 466174 207
交通違例扣分傳票
2 2771 6312 3072 2181 6112 233
定額罰款(交通違例)傳票
468480704526412734
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傳票
978983968386
定額罰款(吸煙罪行)傳票
211117212012
定額罰款(汽車引擎空轉)傳票
000000
定額罰款(強制驗窗)傳票
212716192221
定額罰款(塑膠購物袋)傳票
000000
定額罰款(聚集罪行)傳票#
-108424-39423
定額罰款(無佩戴口罩)傳票+
--235--146
定額罰款(強制檢測)傳票~
--1--0
定額罰款(處所指示)傳票^
--1--0
雜項程序通知書
10 8699 13110 50910 6509 24010 341
部門通知書
636655617654614623
定額罰款令(交通違例)
117 497133 975156 017129 843121 068160 379
定額罰款令(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
2 5422 4022 7602 6102 3552 802
定額罰款令(吸煙罪行)
723514423698564404
定額罰款令(汽車引擎空轉)
000000
定額罰款令(強制驗窗)
425236202417251214
定額追討令(塑膠購物袋)
020020
定額追討令(聚集罪行)#
-1751 133-130942
定額追討令(無佩戴口罩)+
--530--454
定額追討令(強制檢測)~
--0--0
定額追討令(處所指示)^
--5--4
合計332 746317 104372 456344 986294 420377 509
*結案的案件是指經審訊或聆訊後被告人被定罪或被判無罪,於聆訊前繳付所有罰款和訟費,以及申請獲批准、被駁回、撤回或剔除的案件
#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第 6(1)條而新設,並於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九日起生效的案件類別
+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第599I章)而新設,並於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起生效的案件類別
~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第599J章)而新設,並於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五日起生效的案件類別
^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而新設,並於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起生效的案件類別

裁判法院案件平均輪候時間

平均輪候時間(日)
目標201920202021
傳票 - 由答辯日至審訊日50677579
提出控告的案件(少年法庭除外) - 由答辯日至審訊日    
被拘留的被告人
30-45414548
獲保釋的被告人
45-60516770
提出控告的案件(少年法庭)- 由答辯日至審訊日    
被拘留的被告人
30-45301356
獲保釋的被告人
45-60586074

各級法院案件量、結案數目以及法院輪候時間



勞資審裁處

勞資審裁處的案件量及結案數目

案件量 結案數目 *
201920202021201920202021
申索
4 3233 5334 2784 1432 9904 166
覆核
785672816560
恢復申索
716268595560
將裁決擱置
13180961136293
合計4 6033 7314 5144 3963 1724 379
*結案的案件是指已完結的申索,包括獲裁斷金額(勝訴)、敗訴、和解、撤銷及轉移其他法院處理的申索

勞資審裁處案件平均輪候時間

平均輪候時間(日)
目標201920202021
由預約時間至入稟案件
30296125
由入稟案件至首次聆訊
30252322

各級法院案件量、結案數目以及法院輪候時間



小額錢債審裁處

小額錢債審裁處的案件量及結案數目

案件量結案數目 *
201920202021201920202021
申索
55 87939 82145 64955 30439 51846 827
覆核
189162207170175219
合計 56 06839 98345 85655 47439 69347 046
* 結案的案件是指成功申索或申索被撤銷

小額錢債審裁處案件平均輪候時間

平均輪候時間(日)
目標201920202021
由入稟案件至首次聆訊
60 364139

各級法院案件量、結案數目以及法院輪候時間



淫褻物品審裁處

淫褻物品審裁處的案件量及結案數目

案件量 結案數目 *
201920202021201920202021
就呈交的物品作出決定
21 08114 024021 08114 0240
就呈交的物品評定類別
82107388110838
就決定或類別評定進行覆核
000000
就決定或類別評定重新考慮
000000
合計21 16314 1313821 16214 13238
*結案的案件是指審裁處已就物品作出裁定或分類;經雙方當事人同意不須作出裁定或分類;及審裁處已就裁定或分類予以覆核或重新考慮的案件


淫褻物品審裁處案件平均輪候時間

平均輪候時間(日)
目標201920202021
由裁判官移交個案至作出裁定
211510-#
由收到申請至分類
5232
由收到申請至覆核
35-^-^-^
由收到申請至重新考慮
35-*-*-*
#並無收到裁定的申請,因此輪候時間不適用
^並無收到覆核的申請,因此輪候時間不適用
*並無收到重新考慮的申請,因此輪候時間不適用

各級法院案件量、結案數目以及法院輪候時間



死因裁判法庭

死因裁判法庭的案件量及結案數目

案件量 結案數目 *
201920202021
201920202021
有陪審團
1068614011463150
無陪審團
111214161013
合計1179815413073163
*結案的案件是指死因研訊已結束的案件


死因裁判法庭案件平均輪候時間

平均輪候時間(日)
目標201920202021
由排期日至聆訊
42617064

投訴法官行為諮詢委員會成員名單


- 主席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 GBM
- 委員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林文瀚
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陳兆愷, GBM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
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關淑馨副庭長
鄭維志博士, GBS, JP
資深大律師馮柏棟先生, BBS
劉燕卿女士, SBS, JP
李焯芬教授, GBS, SBS, JP

調解工作小組成員名單


- 主席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林文瀚
- 委員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馮驊, GBS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歐陽桂如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陸啟康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黃國瑛
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鄺卓宏
首席區域法院法官高勁修
主任家事法庭法官陳振國
律政司
戴思勁先生
法律援助署
莊因東先生
廖玉玲女士
黃吳潔華女士
陳炳煥先生, SBS, JP
梁慶豐教授
- 列席司法機構副政務長 (運作)
張淑婷女士
總司法行政主任(調解事務)
林雪兒女士
- 秘書調解統籌主任
曾子傑先生

法庭使用者委員會成員名單


民事法庭使用者委員會
- 主席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歐陽桂如
- 委員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陳美蘭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高浩文
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鄺卓宏
首席區域法院法官高勁修
律政司
張禮欣女士
法律援助署
李自強先生
破產管理處
駱佩雯女士
資深大律師石永泰先生
喬柏仁先生
葉安娜博士
- 列席司法機構副政務長 (運作)
張淑婷女士
總司法行政主任(法官支援)2
鄧佩儀女士
- 秘書總司法行政主任 (運作)
陳淑霞女士


刑事法庭使用者委員會
- 主席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彭寶琴
(至2021年10月31日止)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張慧玲
(由2021年11月1日起)
- 委員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黃崇厚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楊家雄
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鄺卓宏
首席區域法院法官高勁修
總裁判官蘇惠德
律政司
何詠光先生
(至2021年8月26日止)
律政司
資深大律師林穎茜女士
(由2021年8月27日起)
法律援助署
毛旭華女士
當值律師服務
王姬麗女士
廉政公署
蔡樹強先生
香港警務處
曾艷霜女士
(至2021年9月27日止)
香港警務處
余鎧均女士
(由2021年9月28日起)
懲教署
吳超覺先生
(至2021年8月31日止)
懲教署
梁建業博士
(由2021年9月1日起)
資深大律師夏偉志先生
吳鴻瑞先生
岑棓琛先生
- 列席司法機構副政務長 (運作)
張淑婷女士
總司法行政主任(法官支援)3
郭煥樺女士
- 秘書總司法行政主任 (運作)
陳淑霞女士


家事法律程序法庭使用者委員會
- 主席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林文瀚
- 委員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歐陽桂如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朱珮瑩
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鄺卓宏
主任家事法庭法官陳振國
家事法庭法官黃禮榮
區域法院司法常務官雷健文
社會福利署
彭潔玲女士
(至2021年10月23日止)
社會福利署
鄒鳳梅女士
(由2021年10月24日起)
法律援助署
陳道潔女士
法定代表律師辦事處
陳茂群先生
嚴永錚先生
何志權先生
林淑欣女士
- 列席司法機構副政務長 (運作)
張淑婷女士
總司法書記 (家事法庭)
林秀霞女士
(至2021年3月14日止)
總司法書記 (家事法庭)
岑瑞明女士
(由2021年3月15日起)
- 秘書總司法行政主任 (運作)
陳淑霞女士

香港司法學院管理委員會成員名單


- 主席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 GBM
- 委員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
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朱芬齡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及香港司法學院行政機構專責事務法官潘兆童
首席區域法院法官高勁修
總裁判官蘇惠德
司法機構政務長
梁悅賢女士

司法機構政務處

司法機構政務處由司法機構政務長統領。司法機構政務長協助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處理司法機構的整體行政事務。司法機構政務處在法庭執行司法工作及運作方面提供支援。

司法機構政務處
司法機構政務長梁悅賢女士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私人辦公室
司法機構副政務長(政策支援)兼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政務助理蘇貝茜女士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私人辦公室 周永恒先生司法機構助理政務長(政策支援)2兼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副政務助理

策劃及發展部
司法機構副政務長(策劃及發展)蘇婉玲女士
 
(a)策劃及發展部 王明慧女士司法機構助理政務長(策劃及發展)
(b)產業組鄭嘉文先生司法機構助理政務長(產業)
文定興先生總司法行政主任(產業)1
任潔芳女士總司法行政主任(產業)2
劉嘉偉先生總司法行政主任(法庭保安)
江麗玲女士高級建築師
(c)資訊科技事務處(技術支援)陳慧中女士總系統經理(資訊科技)
黎伯翔先生高級系統經理(1)
譚頌恩先生高級系統經理(2)
李偉文先生高級系統經理(3)
戴達遠先生高級系統經理(4)
(d)資訊科技事務處(運作)譚敏兒女士司法機構助理政務長(優質服務及資訊科技)
趙金泉先生總司法行政主任(資訊科技事務處)
(e)數碼錄音及謄寫服務組黎嘉瑩女士總司法行政主任(數碼錄音及謄寫服務)
(f)管理參事及資訊管理組陳妙金女士總司法行政主任(管理參事及資訊管理)
(g)投訴組李文翠女士高級司法行政主任 (投訴)

政策支援部
司法機構副政務長(政策支援)兼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政務助理蘇貝茜女士
 
(a)政策支援辦公室劉淦權先生司法機構助理政務長(政策支援)1
(b)投訴法官行為秘書處華佩儀女士總司法行政主任(投訴法官行為秘書處)
(c)新聞及公共關係組郭筱茹女士總新聞主任(司法機構)

運作部
司法機構副政務長 (運作)張淑婷女士
 
(a)運作部 麥小玲女士司法機構助理政務長 (運作)
陳淑霞女士總司法行政主任 (運作)
(b)法官支援組胡寶珊女士總司法行政主任(法官支援)1
鄧佩儀女士總司法行政主任(法官支援)2
郭煥樺女士總司法行政主任(法官支援)3
(c)高等法院書記主任辦事處勞詠詩女士書記主任
(d)終審法院登記處周淑娟女士高級一等司法書記 (終審法院)
(e)高等法院登記處馮淑儀女士總司法書記 (高等法院登記處)
(f)競爭事務審裁處登記處王淑嫻女士 高級一等司法書記(競爭事務審裁處)
(g)區域法院譚麗芬女士總司法書記 (區域法院登記處)
曾瑞華女士總司法書記 (區域法院法庭)
(h)家事法庭登記處岑瑞明女士總司法書記 (家事法庭)
(i)土地審裁處登記處梁美心女士總司法書記 (土地審裁處)
(j)裁判法院總務處孫雷先生高級司法行政主任 (裁判法院)
(k)遺產承辦處林秀霞女士總遺產事務主任
(l)勞資審裁處登記處李志芬女士司法常務主任 (勞資審裁處)
(m)小額錢債審裁處登記處徐智韻女士總司法書記 (小額錢債審裁處)
(n)法庭語文組王慧韻女士總司法行政主任(法庭語文)1
邱富棠先生總司法行政主任(法庭語文)2
黃鳳珠女士總司法行政主任(法庭語文)3
(o)執逹事務組詹鳳玲女士總執達主任 (行政及海事)
余德信先生總執達主任 (行動)
(p)調解服務組林雪兒女士總司法行政主任(調解事務)
曾子傑先生調解統籌主任

支援部
司法機構助理政務長 (支援)譚偉源先生
 
(a)財務組林雨恒先生總庫務會計師
(b)法官及司法人員組梁昭怡女士總司法行政主任 (法官及司法人員)
(c)支援人員組蕭潤彪先生總司法行政主任 (支援人員)
(d)法律參考資料及圖書館組馮潔媚女士高級司法行政主任 (法律參考資料及圖書館)

司法培訓


香港司法學院舉辦的本地司法培訓活動
日期活動
4.1, 20.1及 22.1.2021為區域法院法官和聆案官而設關於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的培訓
8.1.2021研討會–「工業意外–從高處墮下」
12.1, 13.1及 14.1.2021為區域法院聆案官而設關於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的培訓
22.1, 23.2, 21.4, 26.5, 5.8, 31.8及29.12.2021暫委裁判官或審裁官入職簡介會
26.3及 30.4.2021裁判官量刑工作坊
24.4.2021國家憲法、基本法及港區國安法專題講座
19.6.2021區域法院法官及裁判官入職課程
29.6.2021為區域法院法官(民事)而設關於電子聆訊的培訓
30.7.2021案件管理分享會
4.8.2021為專責處理人身傷亡案件的法官和聆案官而設關於電子聆訊的培訓
9.8及27.10.2021為家事法庭法官而設關於電子聆訊的培訓
26.8.2021為裁判官而設關於處理數碼證據及證物的示範
9.9及14.9.2021為區域法院法官(刑事)而設關於電子聆訊的培訓
30.9.2021法律研究培訓
23.10.2021研討會–「工業意外–觸電」
11.12.2021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憲制角色及國家司法制度的發展專題講座


法官和司法人員曾參與的其他本地司法培訓活動
日期活動
9.4.2021香港大學主辦:網上研討會–「嚴重疏忽引致他人死亡:應否適用於醫護人員?」
3.5.2021香港大學主辦:網上研討會–「本地法院的外籍法官:聯合主題演講」
31.5.2021香港大學主辦:網上研討會–「闡釋香港的數碼資產及相關課稅方法」
1.6.2021亞洲商業法律協會和海牙國際私法會議(海牙會議)常設辦事處合辦:網上研討會–「1970年海牙會議取證公約與視像連結遙距取證」
11.6.2021香港中文大學主辦:網上研討會–「訴訟時效衝突–比較香港與中國內地的法律」
15.6.2021香港中文大學主辦:網上研討會–「非同質化代幣:豈止是一場炒作?」
22.6.2021香港仲裁師協會主辦:網上研討會–「為建造業而設的法定審裁–在全國爭議解決之角色與成效」
2.7.2021國際律師協會主辦:網上研討會–「公義、法院與2019冠狀病毒病:司法機關革新的需要」
29.7.2021香港仲裁師協會主辦:網上研討會–「香港航運法概論及最新發展」
4.10.2021香港中文大學主辦:網上研討會–「關於精神上行為能力的法律」
6.10.2021香港中文大學主辦:網上研討會–「非同質化代幣及數碼藝術:本質特點及實際應用」
7.10.2021香港中文大學主辦:網上研討會–「經由調解所產生的國際和解協議:承認及執行」
8.10.2021香港大學主辦:網上研討會–「關於香港的殘酷對待動物個案類型的新實證研究」
15.10.2021香港中文大學主辦:網上研討會–「嚴重疏忽引致他人死亡: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周向榮、陳冠忠及麥允齡 一案的啟示」
26.10.2021香港中文大學主辦:網上研討會–「兩地現況:中國內地與香港之間在數據保密方面存在的對立」
27.10.2021香港大學主辦:網上研討會–「人工智能:私隱與道德」
28.10.2021香港仲裁師協會主辦:網上研討會–「國際仲裁中的已判事項」
17.12.2021香港中文大學主辦:網上研討會–「中國的禁訴令與FRAND原則的訴訟」

2020年至2021年度司法機構的開支及收入



經常開支
 2020-2021 ($' 000)
- 個人薪酬 1,397,605
- 部門開支 701,255
- 其他費用 9,232
合計 2,108,092


收入*
 2020-2021 ($' 000)
- 收費 215,417
- 罰款 267,446
- 充公及其他 298,152
合計 781,015

* 該項的收入已撥入政府的經常收入帳項

有關法官和司法人員的投訴


於2021年,共有2 205宗投訴已獲完成處理,當中包括1 994宗針對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的可跟進投訴,以及204宗主要關於司法決定的不獲跟進投訴。基於司法獨立的原則,司法機構不能亦不會透過投訴機制處理針對司法決定而作出的投訴。任何對司法決定的不滿,只能透過現有法律程序作出上訴或覆核。這些投訴當中,1 943宗是就兩宗與社會事件有關的法庭案件而作出的大量相關投訴。2021年沒有可跟進投訴獲證明屬實或部分屬實。

關於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的投訴個案可按照其性質作大致上的分類。在上述針對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的可跟進投訴個案中,23宗是與法庭內的態度及行為方面有關;1 961宗(包括1 943宗就兩宗與社會事件有關的法庭案件而作出的大量投訴)是與法庭進行實際法律程序時的處理手法有關;1宗是與法庭工作沒有直接關係的行為有關;以及9宗是與涉及多於一種類別有關。

已完成處理投訴的資料概述如下。

已完成處理投訴的數目2021 年
總計
a)針對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的可跟進投訴1 994
  • 涉及大量類似投訴且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可跟進投訴
1 9431
  • 針對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的其他可跟進投訴
512
b)不獲跟進投訴
(針對司法/法定決定或性質屬瑣屑無聊/無理的投訴)
2043
c)就法院領導的調查結果進行覆核的個案74
總數2 2055

1.這1 943宗投訴是就兩宗法庭案件而作出的大量相關投訴。在改進機制推行後處理的投訴均由諮詢委員會加以審視。
2.在改進機制推行後處理的可跟進投訴,均已或將會定期向諮詢委員會作出扼要匯報。
3.在改進機制推行後處理的不獲跟進投訴,均已或將會定期向諮詢委員會作出扼要匯報。
4.在改進機制未推行時,不滿法院領導就原有投訴的調查結果而作出的投訴會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予以覆核。自2021年8月16日起,在改進機制的新安排下,所有可跟進投訴的調查結果都會由諮詢委員會或高等法院法官予以審視(前者審視性質嚴重/複雜/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或與特定法官的行為直接有關的投訴,後者審視其他可跟進投訴),才完成處理。此外,已完成處理的其他可跟進投訴和不獲跟進投訴均會定期向諮詢委員會作出扼要匯報。
5.至於該些涉及多於一宗法庭案件而且是關乎同一名法官/司法人員的性質相同或類似的投訴,相關投訴數字會於所有案件的投訴獲全部完成處理後才於上表中作出匯報。已完成處理的投訴只包括有提供必須填報資料(即聯絡地址及姓名)的投訴。

有關司法機構政務處的投訴



投訴事項2021*
- 與程序/手續有關的投訴6
- 與設施有關的投訴9
- 與司法支援服務有關的投訴118
- 投訴司法機構政務處人員58
合計191

* 包括口頭投訴

最後修訂日期: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