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法院案件量、结案数目以及法院轮候时间

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的案件量及结案数目

案件量
结案数目*
         201620172018201620172018
上诉法庭
上诉
-刑事
 不服原讼法庭判决而提起的上诉172179177151160169
 不服区域法院判决而提起的上诉222237205229206211
 小计394416382380366380
-民事
 不服原讼法庭判决而提起的上诉214264580226193478
 不服区域法院判决而提起的上诉121614161117
 杂项上诉201817312012
 小计246298611273224507
判刑覆核
-刑事
 不服原讼法庭判刑而提起的覆核200020
 不服区域法院判刑而提起的覆核225142
 不服裁判法院判刑而提起的覆核221030
 小计646192
 合计646718999654599889
杂项程序+-83204-39178
*结案的案件是指上诉/覆核已经得直、驳回、撤回、终止或在有或没有法院命令的情况下被放弃的案件
+由二零一七年七月一日起新增的案件类别,涵括上诉法庭的刑事和民事杂项事宜。其案件量以往纳入高等法院杂项程序中,属原讼法庭民事管辖类别
案件量
结案数目*
         201620172018201620172018
原讼法庭
上诉案件
-刑事
 不服裁判法院判决而提起的上诉702659620713719555
-民事
 不服劳资审裁处判决而提起的上诉274530303027
 不服小额钱债审裁处判决而提起的上诉446663494356
 不服小额薪酬索偿仲裁处决定而提起的上诉253351
 杂项上诉533255
 小计7811999848389
 合计780778719797802644
        
原讼案件
-刑事管辖
 刑事案件497449421506519433
 机密杂项案件405382402405382402
 释放申请000000
 刑事杂项案件^-374789-295686
 小计9021 2051 6129111 1961 521
-民事管辖
 高等法院诉讼3 4483 0413 0102 0931 9711 709
 杂项程序@3 6172 7782 2742 5772 2051 497
 破产及公司清盘诉讼+10 2988 8808 55010 1078 8388 359
 人身伤害诉讼1 4471 3941 3071 2551 3011 408
 其他案件#5791 5073 3653815171 134
 小计19 38917 60018 50616 41314 83214 107
 合计20 29118 80520 11817 32416 02815 628
  
-聆案官内庭
 非正审聆讯** 27 68424 88224 53024 79822 54921 924
 讼费账单评定654681638426(1)527(1)486(1)
-遗产事务
 申请18 36820 47720 79718 189(2)19 537(2)19 886(2)
*以上诉而言,结案的案件是指上诉得直、驳回、撤回、终止或上诉在有或没有法院命令的情况下被放弃的案件;以刑事案件而言,结案的案件是指被告人被定罪或被判无罪的案件;以民事案件而言,结案的案件是指成功申索或申索被撤销的案件
^由二零一七年七月一日起新增的案件类别,涵括原讼法庭的刑事杂项事宜。其案件量以往纳入高等法院杂项程序中,属原讼法庭民事管辖类别
@此案件类别经修订後由二零一七年七月一日起不再涵括上诉法庭的杂项事宜及原讼法庭的刑事杂项事宜
+此类案件包括破产程序、公司清盘程序、申请临时命令(破产)及申请将法定要求偿债书搁置的案件
#其他案件包括宪法及行政诉讼程序、海事诉讼、领养、卖据登记、账面债项登记、商业诉讼、建筑业及仲裁案件、婚姻诉讼、根据《精神健康条例》提出的申请、遗嘱认证诉讼、停止通知书和机密杂项案件(民事)(此案件类别经修订後由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起涵括原讼法庭民事性质的机密事宜)
**案件数目是指已排期聆讯的非正审申请的案件数目,而结案案件数目是指在本年报报告期内审理的非正审申请的案件数目
 注(1) : 结案的案件是指讼费账单已予处理的案件
 注(2) : 结案的案件是指已发出授予书/已发出经确认授予书/遗产管理官以简易程序完成遗产管理的案件

高等法院案件平均轮候时间

  平均轮候时间(日)
  目标201620172018
上诉法庭    
- 刑事案件 - 由订定日期至聆讯 50 464749
-民事案件 - 由申请排期至聆讯 90 868988
原讼法庭    
-刑事固定审期案件表 - 由入禀公诉书至聆讯 * - 291164167
-民事固定审期案件表 - 由申请排期至聆讯 180 155163168
-民事流动案件表 - 由预告审讯可予进行之日至聆讯 30 131638
-裁判法院上诉案件 - 由入禀上诉通知书至聆讯 90 10591103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刑事法律程序的新实务指示於二零一七年六月颁布,旨在加强刑事法律程序的管理。基於上述实务指示所规定的新程序,司法机构现正考虑修订应如何量度刑事固定审期案件表的平均轮候时间。此外,刑事速办审讯表取代了刑事流动案件表。司法机构正就新措施实行的情况考虑量度刑事速办审讯表平均轮候时间及订立相关目标的方法
最後修订日期: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