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結案的案件是指被告人被定罪或被判無罪,以及成功申索或申索被撤銷的案件 |
+ | 其他民事案件包括雜項程序、印花稅(條例)上訴案、平等機會訴訟、人身傷害案件、職業性失聰(補償)上訴案、肺塵埃沉着病(補償)上訴案、地產代理上訴案及停止通知書案件(由二零一八年九月三日起新增的案件類別,涵括停止通知書類型的案件) |
** | 案件數目是指已排期聆訊的非正審申請的案件數目,而結案案件數目是指在本年報報告期內審理的非正審申請的案件數目 |
| 註 (1) : 結案的案件是指已發出最終離婚令或領養令的案件 |
| 註 (2) : 結案的案件是指訟費賬單已予處理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