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概述司法机构於2017年的主要活动。
 
 
西九龙法院大楼已於今年全面启用。大楼设有西九龙裁判法院、小额钱债审裁处、死因裁判法庭和淫亵物品审裁处。藉著新增的法庭和现代化设施,大楼有助改善为法庭使用者提供的服务。
 
 
在政府和立法会的支持下,法官及司法人员的薪酬与服务条款及条件得到了改善,以舒缓招聘法官方面的困难及应付司法机构的长远需要。
 
 
司法机构继续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司法人员进行交流。我们在9月主办了第四届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司法高层论坛,为两岸四地的司法管辖区提供了一个司法交流的平台。
 
 
本报告亦列述各级法院案件量和案件轮候时间的统计数字,以及其他司法机构运作方面的资料。我们希望这份年报为你提供有用的资料,让你对司法机构的工作有更深入的了解。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
马道立

  


2017回顾

 
2017年伊始,司法机构秉承传统,於1月9日举行法律年度开启典礼。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致辞时,阐述法律的目的在於便利社会的运作,亦旨在促进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尊重与和睦共处。这是法庭从社会整体的角度考虑的处事手法:不单尊重个人权利,也尊重每个人的权利和利益。他提到,终审法院大楼顶端耸立着一座代表公义的雕像(泰美斯女神),这座雕像(蒙上双眼的泰美斯女神)代表法庭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人因为其地位而处於优势,也没有人因为其地位而处於劣势;所有人都获得公平的对待,而法律原则和法律程序亦以同样的方式应用。泰美斯女神所持的天平,代表法庭有时必须对相关利益作出权衡。法官在履行其宪制责任而执行司法工作中担当关键的角色。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亦强调,尽管过去数年司法机构面对招聘法官方面的困难,但仍尽力使司法人员的质素能维持於最高水平,这点极为重要。
 
西九龙法院大楼
 
 
 
西九龙法院大楼自死因裁判法庭及淫亵物品审裁处在2017年1月迁入後,全面启用。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於2017年5月12日为大楼主持启用典礼。
 
 
连同大楼内去年已开始运作的西九龙裁判法院和小额钱债审裁处,大楼共设有32个法庭及其他支援设施,如会见室、等候室、登记处和谘询中心等,有助为法庭使用者提供更完善的服务。
 
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的交流
 
 
 
2017年,我们的法官及司法人员出席了多个会议及研讨会,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司法人员交流经验。5月,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出席了英国英格兰和威尔斯司法机构主办的商业法庭常设国际论坛。5月底/6月初,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出席了於加拿大温哥华举行的第四届亚太区司法学术研讨会。9月,司法机构主办了第四届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司法高层论坛;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亦出席了於日本东京举行的第十七届亚太区首席法官会议,并於第三十届亚太法律协会会议上致辞。
 
法官及司法人员的任命
 
 
 
司法机构於2017年任命了多位法官及司法人员,包括李素兰法官、陈嘉信法官和黄国瑛法官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
 
案件量及结案数目
 
在2017年,各级法院的整体服务表现令人满意。各级法院大部分的服务都能达到承诺的目标。虽然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数项有关案件平均轮候时间的目标未能达到,但与往年比较,情况已见改善。司法机构於年内发出了新的实务指示,以提升对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刑事诉讼程序的管理,并委任暂委法官,以尽量处理更多案件及缩减轮候时间。司法人员人手不足为影响高等法院案件轮候时间的其中一项原因。为舒缓这情况,以及应付司法机构整体的长远需要,自2017年4月1日起,法官及司法人员的服务条件已得到了改善,而另一项有关法官及司法人员法定退休年龄的检讨工作则在2017年年底前已完成。司法机构会继续密切监察法庭案件的轮候时间。
 
专责小组及委员会成员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已委任多位法官及司法人员,并邀请法律界和相关政府部门的代表,担任多个专责小组和委员会的成员,以便他们就关乎司法机构运作的重要事项提供宝贵意见。该等专责小组和委员会包括: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监察委员会、调解工作小组、海事法庭使用者委员会、民事法庭使用者委员会、刑事法庭使用者委员会、家事法庭使用者委员会、竞争事务审裁处使用者委员会、民事法庭使用者委员会辖下的公司及无力偿债事宜小组委员会,以及香港司法学院管理委员会。
 
参观司法机构及到访人次
 
在2017年,司法机构安排了330项参观访问,合计约9600人次。当中大部分为本地学生。我们非常珍视所有与到访人士会面,以及向他们介绍司法机构的工作的机会。
 
 
最後,诚意邀请你浏览我们的图片集,重温司法机构在2017年的难忘时刻。
 


2017年大事记要

一月
4区域法院法官李素兰及区域法院法官陈嘉信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
9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宣布2017年法律年度开启
9约40名参与2017年法律年度开启典礼的内地及海外法律专业代表团的领导参观终审法院
10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协访问司法机构
23葛倩儿女士、黎达祥先生、翁乔奇先生、陈玉芬女士、黄礼荣先生及廖文健先生获委任为区域法院法官
二月
22新加坡国家法院二人代表团访问司法机构
23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於香港举行的全球庞德会议上致闭幕辞
24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兼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二级大检察官卢希率领三人代表团访问司法机构
27澳洲维多利亚州总检察长Martin PAKULA MP率领四人代表团访问司法机构
三月
2国际劳工组织助理总干事兼亚太区负责人西本智子访问司法机构
11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出席第15届红十字国际人道法模拟法庭比赛
15黄国瑛资深大律师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
17-22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夏利士出席於澳洲悉尼举行的「第12届跨国司法学术研讨会﹕破产」及「国际破产从业员协会第10届四年一度之世界大会」
20-24终审法院常任法官霍兆刚及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参与於澳洲墨尔本举行的第20届英联邦法律会议
28-29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院长闻长智率领八人代表团访问司法机构
四月
5-7高等法院暂委副司法常务官欧阳浩荣出席於菲律宾马尼拉举行的第七届亚太区法官竞争法周年工作坊
6李俊文先生及徐韵华女士获委任为区域法院法官
20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在香港董事学会的午餐演讲会上发表演说,题为「法治与商业和投资的关系」
21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委员访问司法机构
22-24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潘兆初、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龙剑云及高等法院暂委副司法常务官欧阳浩荣参与於西安举行的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司法协助20周年回顾与展望专题研讨会
24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在香港举行的第61届环太平洋法律顾问联盟国际会议发表演说,题为「香港的法治」
五月
1-5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及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於伦敦出席英格兰和威尔斯司法机构主办的商业法庭常设国际论坛。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并於伦敦Chatham House演讲
4英国Chancery Bar Association 30人代表团访问司法机构
9北京师范大学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研究与服务中心十人代表团访问司法机构
12西九龙法院大楼举行启用典礼
13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出席香港大学医学院第廿二届香港医学论坛—余宇康讲座,并发表演讲,题为「司法覆核与在香港行医」
13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出席2017年大律师公会辩论赛
13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出席香港律师会110周年纪念晚宴
15英国英格兰及威尔斯法律学会助理副会长Christina BLACKLAWS女士及国际政策助理(亚洲)Holly MCKENZIE女士访问司法机构
15於香港城市大学修读法学硕士课程的23名内地法官代表团访问司法机构
16杜拜国际金融中心争端解决局的二人代表团访问司法机构
23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出席香港赛马会慈善信托基金年度奖学金颁授典礼暨第十六届毕业晚宴,并发表演讲,题为「活得精彩」
26-27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陈兆恺出席於北京举行的纪念香港基本法实施20周年座谈会
29参与由泰国法院举办的「高级行政人员司法政务课程」的86名法官及高级官员访问司法机构
29.5-4.6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终审法院常任法官李义及终审法院常任法官霍兆刚出席於加拿大温哥华举行的第四届亚太区司法学术研讨会
31范礼全首席法官及韦彦德勋爵获委任为终审法院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非常任法官
六月
9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出席2017年法律改革委员会晚宴暨徵文比赛颁奖典礼
10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主持2017年资深大律师委任典礼
18-20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夏利士出席於英国伦敦举行的国际破产协会第17届周年会议
27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胡志光率领八人代表团访问司法机构
30终审法院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非常任法官郝廉思勋爵及简嘉麒勋爵的任期获延续三年
七月
3-4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朱佩莹於南韩首尔举行的2017年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亚太周发言
4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出席澳洲法律委员会国际法律部香港分部的酒会及讲座
6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范礼全於高等法院发表题为「重述普通法 – 美国法律学会」的演讲
28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出席香港童军总会周年大会
八月
19香港圣公会东九龙教区15名法律专业人士及法律学生访问司法机构
24-25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夏利士以专题小组成员身分参与於新加坡举行的2017年新加坡破产管理会议
26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於香港律师会年青律师组主办的业界精英午餐讲座发表演讲,题为「终审法院二十载」
九月
1英国英格兰及威尔斯高等法院法官Henry CARR访问司法机构
14-15司法机构主办第四届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司法高层论坛
18-21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出席於日本东京举行的第十七届亚太区首席法官会议,并於第三十届亚太法律协会会议的全体会议上致辞
26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以总评判身分出席第十四届世界学校辩论锦标赛(高级组)– 总决赛
28梁嘉琪女士、崔美霞女士、梁少玲女士、叶启亮先生、彭亮廷先生、钟明新女士、陈露怡女士、王证瑜先生及林子勤先生获委任为常任裁判官
十月
10-17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朱佩莹出席於荷兰海牙举行的第七届「1980年儿童诱拐公约及1996年保护儿童公约」特别委员会会议
16英格兰及威尔斯高等法院衡平法分庭庭长Geoffrey VOS爵士在高等法院发表演讲,题为「合约诠释:法官是否有时『讲一套,做一套』?」
17参与香港城市大学第十一届中国高级法官研修班的31名内地法官访问司法机构
18蒙古Songino Khairkhan区代表团访问司法机构,团员包括刑事原讼法庭首席法官及地方检察官
19参与第二届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亚太司法会议的23名法官访问司法机构
20英国特许仲裁员学会会长Nayla COMAIR-OBEID教授访问司法机构
27伦敦大学学院法学院社会法律研究教授及伦敦大学学院司法学院联席院长Dame Hazel GENN在高等法院发表演讲,题为「网上法庭、人工智能及司法的未来」
29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出席2017年香港童军大会操
31.10-3.11裁判官严舜仪出席於南澳格雷尔举行的2017年亚太区死因裁判官协会会议
十一月
5-9高等法院暂委法官及香港司法学院行政机构专责事务法官潘兆童出席国际司法培训组织於菲律宾马尼拉举行的第八届司法培训国际会议
11-12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於卡塔尔多哈出席以「法治」为题的第三届卡塔尔法律论坛
14-17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於新加坡法律协会2017年周年讲座上发表演讲,题为"Lawyers and the Public Interest : Is there still Honour in the Profession?",并於新加坡信托人公会2017年会议上发表主题演讲
20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孙道林副院长率领江苏省七人代表团访问司法机构
21梁文亮先生获委任为常任裁判官
22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19位法官访问司法机构
23泰国知识产权及国际贸易中央法庭12人代表团访问司法机构
25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出席2017年法律周和「青Teen讲场」开幕典礼
27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出席香港律师会周年酒会
30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龙剑云参加在澳门举行的民事诉讼法国际学术研讨会
十二月
1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出席香港善导会第60届周年大会和60周年「华丽人生」钻禧晚宴
1高等法院暂委副司法常务官欧阳浩荣参加在澳门举行的民事诉讼法国际学术研讨会
4-5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应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邀请,率团参访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和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代表团并出席座谈会,就婚姻家事及跨境破产审判等司法议题进行交流
7-8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欧阳桂如以讲者身分参与於日本东京举行的1980年海牙公约亚太研讨会
8国际管理发展学院全球竞争力中心首席经济师及营运主管Christos CABOLIS博士访问司法机构
12尼泊尔最高法院八人代表团访问司法机构
13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出席「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纪念仪式
13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出席香港律师会2017年公益法律服务及社区工作奖颁奖典礼
21何展鹏先生和苏惠德先生获委任为主任裁判官


法官和司法人员名单

终审法院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
 马道立首席法官, GBM 
-终审法院常任法官
 李义法官 
 邓桢 (邓国桢) 法官, SBS 
 霍兆刚法官 
-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
 包致金法官, GBM  
 陈兆恺法官, GBM 
 司徒敬法官, GBS 
 贺辅明勋爵, GBS 
 苗礼治勋爵, GBS 
 纪立信法官 
 廖柏嘉勋爵 
 华学佳勋爵 
 郝廉思勋爵 
 简嘉麒勋爵  
 范理申勋爵 
 施觉民法官 
 甘慕贤法官 
 范礼全法官  (由2017年5月31日起)
 韦彦德勋爵  (由2017年5月31日起)
-终审法院司法常务官
 邝卓宏先生 
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张举能法官  
-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
 杨振权副庭长  
 林文瀚副庭长 
 伦明高副庭长 
 张泽祐法官 
 袁家宁法官 
 关淑馨法官 
 朱芬龄法官 
 鲍晏明法官  
 麦机智法官 
 麦伟德法官 
 潘兆初法官 
 彭伟昌法官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
 钟安德法官 
 汤宝臣法官, SBS #
 冯骅法官, GBS 
 张慧玲法官 
 潘敏琦法官 
 区庆祥法官 
 夏利士法官 
 包华礼法官 
 欧阳桂如法官  
 李瀚良法官  
 杜丽冰法官  
 陈江耀法官 
 陈庆伟法官  
 陈美兰法官  
 陈健强法官 
 林云浩法官 
 吴嘉辉法官 
 薛伟成法官 
 彭宝琴法官 
 周家明法官 
 朱佩莹法官 
 陆启康法官 
 邱智立法官 
 黄崇厚法官 
 金贝理法官  
 李素兰法官  (由2017年1月4日起)
 陈嘉信法官  (由2017年1月4日起)
 黄国瑛法官  (由2017年3月15日起)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特委法官
 鲍永年先生, SC 
 黄国瑛女士, SC  (至2017年3月14日止)
 高浩文先生, SC 
 何东鸣先生, SC 
 郑若骅女士, GBS, SC, JP  (至2017年12月31日止)
 谭允芝女士, SC 
 黄继明先生, SC 
 陈静芬女士, SC 
 韦浩德先生, SC 
-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
 龙剑云先生 
-高等法院高级副司法常务官
 何志贤先生 
 邝卓宏先生 
#已於2017年内退休
区域法院
-首席区域法院法官
 潘兆童法官 
-主任家事法庭法官
 陈忠基法官 #
-区域法院法官
 吴美玲法官 
 李素兰法官  (至2017年1月3日止)
 黄一鸣法官 
 陈广池法官 
 梁俊文法官 
 麦莎朗法官 
 叶佐文法官 
 罗雪梅法官 
 陈振国法官 
 姚勋智法官 
 黄敬华法官 
 高劲修法官 
 游德康法官 
 郭伟健法官  
 林伟权法官  
 郭启安法官 
 杜大卫法官  
 沈小民法官 
 胡雅文法官  
 许家灏法官  
 黄健棠法官  
 劳洁仪法官  
 陈仲衡法官  
 林嘉欣法官  
 李树旭法官 
 欧阳浩荣法官 
 李运腾法官 
 陈嘉信法官  (至2017年1月3日止)
 梁国安法官 
 余启肇法官 
 余敏奇法官 
 彭中屏法官 
 祁士伟法官 
 劳杰民法官 
 谭思乐法官 
 葛倩儿法官  (由2017年1月23日起)
 黎达祥法官  (由2017年1月23日起)
 翁乔奇法官  (由2017年1月23日起)
 陈玉芬法官  (由2017年1月23日起)
 黄礼荣法官  (由2017年1月23日起)
 廖文健法官  (由2017年1月23日起)
 李俊文法官  (由2017年4月6日起)
 徐韵华法官  (由2017年4月6日起)
#已於2017年内退休
土地审裁处
-土地审裁处成员
 彭浩泉先生 
 吴绍林先生 
裁判法院及其他审裁处
-总裁判官
 李庆年先生 
-主任裁判官
 练锦鸿先生 
 周绍和先生 
 谭利祥先生 
 钱礼女士 
 罗德泉先生 
 吴蕙芳女士 
 雷健文先生 
 何展鹏先生  (由2017年12月21日起)
 苏惠德先生  (由2017年12月21日起)
-裁判官
 葛倩儿女士  (至2017年1月22日止)
 周燕珠女士 
 李家齐先生 #
 谢沈智慧女士 
 严舜仪女士 
 黄伟权先生 #
 黎达祥先生  (至2017年1月22日止)
 翁乔奇先生  (至2017年1月22日止)
 麦国昌先生 
 杜浩成先生 
 陈玉芬女士  (至2017年1月22日止)
 郑纪航先生 
 苏文隆先生 
 黄国辉先生 
 陈慧敏女士 
 周博芬女士 
 彭家光先生 
 黄礼荣先生  (至2017年1月22日止)
 何展鹏先生  (至2017年12月20日止)
 叶树培先生 
 苏惠德先生  (至2017年12月20日止)
 温绍明先生 
 徐绮薇女士 
 李志豪先生 
 黄瑞珊女士 
 刘绮云女士 
 邓少雄先生 
 张志伟先生 
 郑念慈先生 
 林美施女士 
 覃有方先生 
 沈其亮先生 
 高伟雄先生 
 何慧萦女士 
 张洁宜女士  
 张天雁女士 
 王诗丽女士 
 吴重仪女士 
 香淑娴女士 
 朱仲强先生 
 杜洁玲女士 
 水佳丽女士 
 郑金莲女士 
 陈炳宙先生 
 李绍豪先生 
 周至伟先生 
 朱婉仪女士 
 陈大为先生 
 黄雅茵女士 
 黄士翔先生 
 苏嘉贤女士 
 李家乐女士 
 何俊尧先生 
 宋泳琛女士 
 梁嘉琪女士  (由2017年9月28日起)
 崔美霞女士  (由2017年9月28日起)
 梁少玲女士  (由2017年9月28日起)
 叶启亮先生  (由2017年9月28日起)
 彭亮廷先生  (由2017年9月28日起)
 钟明新女士  (由2017年9月28日起)
 陈露怡女士  (由2017年9月28日起)
 王证瑜先生  (由2017年9月28日起)
 林子勤先生  (由2017年9月28日起)
 梁文亮先生  (由2017年11月21日起)
-特委裁判官
 谭嘉煊先生 
 陈志俭先生 #
 苏启昌先生 
 何丽明女士 
 刘淑娴女士 
 梁嘉琪女士  (至2017年9月27日止)
 喻竞天先生 *
 莫子聪先生 
 梁雅忻女士 
 余振邦先生 
 林希维先生 
*已於2017年内离职
#已於2017年内退休


各级法院案件量、结案数目以及法院轮候时间

终审法院

终审法院的案件量及结案数目

 案件量
结案数目*
 201520162017201520162017
申请上诉许可      
- 刑事
71616570
(47)
68
(39)
57
(36)
- 民事
56684762
(27)
63
(31)
68
(36)
合计
127129112132131125
上诉
      
- 刑事
9191171813
- 民事
221315191518
合计
313226263331
杂项程序
000000
* 结案的案件是指上诉许可申请/上诉已经得直、驳回、撤回、放弃或终止的案件
括号内的数字是根据《终审法院规则》(第484A章)第7条被驳回的申请数目

终审法院案件平均轮候时间

 平均轮候时间(日)
 目标201520162017
申请上诉许可
由发出聆讯通知书至聆讯
    
- 刑事
45 424244
- 民事
35 313333
上诉
由发出聆讯通知书至聆讯
    
- 刑事
100 969890
- 民事
120 112117118

各级法院案件量、结案数目以及法院轮候时间

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的案件量及结案数目

案件量
结案数目*
         201520162017201520162017
上诉法庭
上诉
-刑事
 不服原讼法庭判决而提起的上诉190172179170151160
 不服区域法院判决而提起的上诉251222237261229206
 小计441394416431380366
-民事
 不服原讼法庭判决而提起的上诉225214264219226193
 不服区域法院判决而提起的上诉191216291611
 杂项上诉352018293120
 小计279246298277273224
判刑覆核
-刑事
 不服原讼法庭判刑而提起的覆核020102
 不服区域法院判刑而提起的覆核122014
 不服裁判法院判刑而提起的覆核022003
 小计164119
 合计721646718709654599
杂项程序+--83--39
*结案的案件是指上诉/覆核已经得直、驳回、撤回、终止或在有或没有法院命令的情况下被放弃的案件
+由二零一七年七月一日起新增的案件类别,涵括上诉法庭的刑事和民事杂项事宜。其案件量以往纳入高等法院杂项程序中,属原讼法庭民事管辖类别
案件量
结案数目*
         201520162017201520162017
原讼法庭
上诉案件
-刑事
 不服裁判法院判决而提起的上诉777702659756713719
-民事
 不服劳资审裁处判决而提起的上诉472745313030
 不服小额钱债审裁处判决而提起的上诉764466674943
 不服小额薪酬索偿仲裁处决定而提起的上诉325535
 杂项上诉253225
 小计128781191058483
 合计905780778861797802
        
原讼案件
-刑事管辖
 刑事案件503497449493506519
 机密杂项案件402405382402405382
 释放申请000000
 刑事杂项案件^--374--295
 小计9059021 2058959111 196
-民事管辖
 高等法院诉讼3 1253 4483 0411 9552 0931 971
 杂项程序@3 4713 6172 7782 4782 5772 205
 破产及公司清盘诉讼+11 08710 2988 88011 00810 1078 838
 人身伤害诉讼1 4181 4471 3941 1731 2551 301
 其他案件#6565791 507256381517
 小计19 75719 38917 60016 87016 41314 832
 合计20 66220 29118 80517 76517 32416 028
  
-聆案官内庭
 非正审聆讯** 27 25027 68424 88224 40724 79822 549
 讼费账单评定643654681448(1)426(1)527(1)
-遗产事务
 申请19 12718 36820 47718 583(2)18 189(2)19 537(2)
*以上诉而言,结案的案件是指上诉得直、驳回、撤回、终止或上诉在有或没有法院命令的情况下被放弃的案件;以刑事案件而言,结案的案件是指被告人被定罪或被判无罪的案件;以民事案件而言,结案的案件是指成功申索或申索被撤销的案件
^由二零一七年七月一日起新增的案件类别,涵括原讼法庭的刑事杂项事宜。其案件量以往纳入高等法院杂项程序中,属原讼法庭民事管辖类别
@此案件类别经修订後由二零一七年七月一日起不再涵括上诉法庭的杂项事宜及原讼法庭的刑事杂项事宜
+此类案件包括破产程序、公司清盘程序、申请临时命令(破产)及申请将法定要求偿债书搁置的案件
#其他案件包括宪法及行政诉讼程序、海事诉讼、领养、卖据登记、账面债项登记、商业诉讼、建筑业及仲裁案件、婚姻诉讼、根据《精神健康条例》提出的申请、遗嘱认证诉讼、停止通知书和机密杂项案件(民事)(此案件类别经修订後由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起涵括原讼法庭民事性质的机密事宜)
**案件数目是指已排期聆讯的非正审申请的案件数目,而结案案件数目是指在本年报报告期内审理的非正审申请的案件数目
 注(1) : 结案的案件是指讼费账单已予处理的案件
 注(2) : 结案的案件是指已发出授予书/已发出经确认授予书/遗产管理官以简易程序完成遗产管理的案件

高等法院案件平均轮候时间

  平均轮候时间(日)
  目标201520162017
上诉法庭    
- 刑事案件 - 由订定日期至聆讯 50 534647
-民事案件 - 由申请排期至聆讯 90 1128689
原讼法庭    
-刑事固定审期案件表 - 由入禀公诉书至聆讯 * 120 272291164
-刑事流动案件表 - 由订定日期至聆讯 * 90 8196111
-民事固定审期案件表 - 由申请排期至聆讯 180 140155163
-民事流动案件表 - 由预告审讯可予进行之日至聆讯 30 71316
-裁判法院上诉案件 - 由入禀上诉通知书至聆讯 90 10010591
*新的《实务指示9.3–原讼法庭的刑事诉讼程序》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日生效後,「刑事速办审讯表」已取代「刑事流动案件表」。「刑事固定审期案件表」及「刑事速办审讯表」的目标轮候时间将於二零一八年中进行检讨及厘定

各级法院案件量、结案数目以及法院轮候时间

竞争事务审裁处

竞争事务审裁处的案件量及结案数目

  案件量结案数目*
  201520162017201520162017
-覆核申请000000
-执行诉讼002000
-诉讼000000
-杂项案件000000
 合计002000
竞争事务审裁处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开始运作
*结案的案件是指成功申请/申索或申请/申索被撤销

竞争事务审裁处案件平均轮候时间

由於只有一宗案件於竞争事务审裁处订定审讯/实质聆讯日期,故此轮候时间并不适用。审裁处会待有更多案件订定审讯/实质聆讯日期後,考虑目标平均轮候时间

各级法院案件量、结案数目以及法院轮候时间

区域法院

区域法院的案件量及结案数目

案件量结案数目*
  201520162017201520162017
-刑事管辖
 刑事案件
1 1181 2151 1561 0091 0751 050
-民事管辖
 民事5 9506 2695 8154 1224 6504 893
 税款申索1 5851 6791 6581 4131 2591 657
 欠租扣押申请3 6584 2653 6233 6454 2323 628
 雇员补偿申索2 7992 9292 9392 5862 6472 804
 其他民事案件 +6 3546 7606 5155 5495 9045 799
 小计20 34621 90220 55017 31518 69218 781
-家事管辖
      
 婚姻诉讼16 65216 96617 00615 54412 96114 782
 共同申请4 8154 9886 2964 5314 2354 612
 杂项程序284273266284257242
 领养申请837066766262
 小计21 83422 29723 63420 435(1)17 515(1)19 698(1)
 民事案件总数42 18044 19944 18437 75036 20738 479
 合计43 29845 41445 34038 75937 28239 529
        
-聆案官内庭      
 非正审聆讯 **7 6187 9767 5026 0846 4916 500
-讼费账单评定
      
 离婚1 4071 0111 0139781 209905
 其他392459466165173142
 小计1 7991 4701 4791 143(2)1 382(2)1 047(2)
 合计9 4179 4468 9817 2277 8737 547
*结案的案件是指被告人被定罪或被判无罪,以及成功申索或申索被撤销的案件
+其他民事案件包括杂项程序、印花税(条例)上诉案、平等机会诉讼、人身伤害案件、职业性失聪(补偿)上诉案、肺尘埃沉着病(补偿)上诉案及地产代理上诉案
**案件数目是指已排期聆讯的非正审申请的案件数目,而结案案件数目是指在本年报报告期内审理的非正审申请的案件数目
  注 (1) : 结案的案件是指已发出最终离婚令或领养令的案件
  注 (2) : 结案的案件是指讼费账单已予处理的案件

区域法院案件平均轮候时间

  平均轮候时间(日)
  目标201520162017
刑事案件 - 由被告人首次在区域法院提讯至聆讯
100 79118152
民事固定审期案件表 - 由排期日至聆讯 120 10199102
民事流动案件表 - 由预告审讯可予进行之日至聆讯 30 121525
离婚案件 - 由订定日期至聆讯    
- 特别程序案聆讯表 35 343434
-有抗辩案聆讯表(全部聆讯) 110 936585
-财务事宜申请 - 由订定日期至聆讯 110-140 918695

各级法院案件量、结案数目以及法院轮候时间

土地审裁处

土地审裁处的案件量及结案数目

  案件量结案数目*
  201520162017201520162017
-上诉案件227252482235194238
-补偿案件9176584
-建筑物管理案件386297281271272248
-租赁案件4 0984 0473 8113 2703 3593 031
-强制售卖土地申请181115141523
-杂类申请2558255
 合计4 7404 6294 6533 7973 8533 549
*结案的案件是指上诉得直或驳回,以及审讯或聆讯结束的案件

土地审裁处案件平均轮候时间

  平均轮候时间(日)
  目标201520162017
由订定日期至聆讯    
-上诉案件 90 3630-*
-补偿案件 90 634160
-建筑物管理案件 90 363544
-租赁案件 50 282623
*并无收到上诉案件的申请,因此轮候时间不适用

各级法院案件量、结案数目以及法院轮候时间

裁判法院

裁判法院的案件量及结案数目

  案件量结案数目*
  201520162017201520162017
-刑事案件33 29931 44030 86032 96931 55430 550
-小贩案件7 7104 9881 9637 7124 9881 965
-部门传票及私人传票179 425181 670179 753178 830178 042179 223
-交通违例扣分传票2 0861 7862 3332 0201 9012 213
-定额罚款(交通违例)传票 606611606614611617
-定额罚款
(公众地方洁净及阻碍)传票^
115112115126113115
-定额罚款
(吸烟罪行)传票
152934192827
-定额罚款
(汽车引擎空转)传票
000000
-定额罚款
(强制验窗)传票
168165
-定额罚款
(塑胶购物袋)传票+
032023
-杂项程序通知书11 21211 21311 37911 61911 37811 511
-部门通知书613810677649755748
-定额罚款令(交通违例) 78 97898 383107 95876 22795 398106 287
-定额罚款令
(公众地方洁净及阻碍)^
2 1692 1422 4552 1282 2062 407
-定额罚款令
(吸烟罪行)
775846823792796872
-定额罚款令
(汽车引擎空转)
000000
-定额罚款令
(强制验窗)
14110511
-定额追讨令
(塑胶购物袋)+
150150
 合计317 006334 048338 977313 707327 788336 554
*结案的案件是指经审讯或聆讯後被告人被定罪或被判无罪,於聆讯前缴付所有罚款和讼费,以及申请获批准、被驳回、撤回或剔除的案件
+由二零一五年四月一日起,根据《产品环保责任条例》(第603章)第28A条新增的案件类别
^法例第570章的标题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起由《定额罚款(公众地方洁净罪行)条例》修订为《定额罚款(公众地方洁净及阻碍) 条例》,有关案件类别名称亦据此作出更改

裁判法院案件平均轮候时间

  平均轮候时间(日)
  目标201520162017
传票 - 由答辩日至审讯日 50 676765
提出控告的案件(少年法庭除外) - 由答辩日至审讯日    
-被拘留的被告人 30-45 393631
-获保释的被告人 45-60 494140
少年法庭提出控告的案件 - 由答辩日至审讯日    
-被拘留的被告人 30-45 7249-*
-获保释的被告人 45-60 603948
*少年法庭并无处理任何向被拘留的被告人提出控告的案件,因此轮候时间不适用

各级法院案件量、结案数目以及法院轮候时间

劳资审裁处

劳资审裁处的案件量及结案数目

  案件量结案数目*
  201520162017201520162017
-申索4 0064 3264 0153 6394 0484 048
-覆核797886777786
-恢复申索384668394362
-将裁决搁置568180596078
 合计4 1794 5314 2493 8144 2284 274
*结案的案件是指已完结的申索,包括获裁断金额(胜诉)、败诉、和解、撤销及转移其他法院处理的申索

劳资审裁处案件平均轮候时间

  平均轮候时间(日)
  目标201520162017
-由预约时间至入禀案件 30 302726
-由入禀案件至首次聆讯 30 252624

各级法院案件量、结案数目以及法院轮候时间

小额钱债审裁处

小额钱债审裁处的案件量及结案数目

  案件量结案数目*
  201520162017201520162017
-申索 49 77549 16951 01250 57048 79451 509
-覆核311216223288206224
 合计50 08649 38551 23550 85849 00051 733
* 结案的案件是指成功申索或申索被撤销

小额钱债审裁处案件平均轮候时间

  平均轮候时间(日)
  目标201520162017
-由入禀案件至首次聆讯 60 353432

各级法院案件量、结案数目以及法院轮候时间

淫亵物品审裁处

淫亵物品审裁处的案件量及结案数目

  案件量结案数目*
  201520162017201520162017
-就呈交的物品作出决定3 459003 45900
-就呈交的物品评定类别819226174823222179
-就决定或类别评定进行覆核504502
-就决定或类别评定重新考虑000000
 合计4 2832261784 287222181
*结案的案件是指审裁处已就物品作出裁定或分类;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不须作出裁定或分类;及审裁处已就裁定或分类予以覆核或重新考虑的案件

淫亵物品审裁处案件平均轮候时间

  平均轮候时间(日)
  目标201520162017
-由裁判官移交个案至作出裁定 21 18-#-#
-由收到申请至分类 5 433
-由收到申请至覆核 35 41-^29
-由收到申请至重新考虑 35 - * - * - *
#并无收到裁定的申请,因此轮候时间不适用
^并无收到覆核的申请,因此轮候时间不适用
*并无收到重新考虑的申请,因此轮候时间不适用

各级法院案件量、结案数目以及法院轮候时间

死因裁判法庭

死因裁判法庭的案件量及结案数目

  案件量结案数目*
  201520162017201520162017
死因研讯
      
-有陪审团86661249363112
-无陪审团71777145
 合计938313110077117
*结案的案件是指死因研讯已结束的案件

死因裁判法庭案件平均轮候时间

  平均轮候时间(日)
  目标201520162017
-由排期日至聆讯
42 353979


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监察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席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委员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潘兆初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区庆祥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包华礼
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
首席区域法院法官
区域法院司法常务官
区域法院法官梁俊文
律政司
李锦耀先生
法律援助署
邝宝昌先生, JP
香港大律师公会
资深大律师林孟达先生
香港律师会
乔柏仁先生
白仲安先生, SBS, JP
司法机构政务长
刘嫣华女士
-列席司法机构副政务长 (运作)
许林燕明女士
-秘书司法机构助理政务长 (发展)1
张淑婷女士


调解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主席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林文瀚副庭长
-委员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冯骅, GBS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区庆祥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朱佩莹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陆启康
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龙剑云
署理首席区域法院法官高劲修
律政司
李伯诚先生
法律援助署
庄因东先生
香港大律师公会
廖玉玲女士
香港律师会
黄吴洁华女士
陈炳焕先生, SBS, JP
-列席司法机构副政务长 (运作)
许林燕明女士
高级调解事务主任
林雪儿女士
-秘书调解事务主任(2)
江卓盈女士


法庭使用者委员会成员名单

海事法庭使用者委员会

-主席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吴嘉辉
(至2017年4月26日止)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陈健强
(由2017年4月27日起)
-委员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龙剑云
欧维廉先生
潘纳理先生
翟玉英女士
高华理先生
贺敦先生
詹乐弼先生
林凯裕先生
Mr George LAMPLOUGH
戴伟诚先生
梁唯廉先生
Mr Rory MACFARLANE
马能治先生
Mr Peter MILLS
博士杰先生
Mr Jason TOMS
徐国森先生
韦望先生
韦高伦先生
Mr Jon W. ZINKE
总执达主任 (行政及海事)
关锡南先生
-列席司法机构副政务长 (运作)
许林燕明女士
-秘书总司法行政主任 (运作)
陈淑霞女士

民事法庭使用者委员会

-主席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林文瀚
-委员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潘兆初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林云浩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周家明
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龙剑云
署理首席区域法院法官高劲修
律政司
关奕濠先生
法律援助署
张淑凝女士
破产管理处
骆佩雯女士
资深大律师石永泰先生
乔柏仁先生
蔡鍚聪先生
-列席司法机构副政务长 (运作)
许林燕明女士
总司法行政主任(法官支援)2
林文基先生
(至2017年12月4日止)
总司法行政主任(法官支援)1
廖健忠先生
(由2017年12月5日起)
-秘书总司法行政主任 (运作)
陈淑霞女士

民事法庭使用者委员会辖下的公司及无力偿债事宜小组委员会

-主席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夏利士
-委员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吴嘉辉
聆案官黎达祥
聆案官许家灏
资深大律师王鸣峰先生
何文基先生
吴宓先生
麦雅斯女士
破产管理署
骆佩雯女士
公司注册处
许国鸿先生
-列席司法机构副政务长 (运作)
许林燕明女士
总司法行政主任(法官支援)2
林文基先生
(至2017年12月4日止)
总司法行政主任(法官支援)1
廖健忠先生
(由2017年12月5日起)
-秘书总司法行政主任 (运作)
陈淑霞女士

刑事法庭使用者委员会

-主席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汤宝臣, SBS
(至2017年2月22日止)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彭宝琴
(由2017年2月23日起)
-委员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张慧玲
(至2017年2月22日止)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陈庆伟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彭宝琴
(至2017年2月22日止)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黄崇厚
(由2017年2月23日起)
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龙剑云
署理首席区域法院法官高劲修
总裁判官李庆年
律政司
资深大律师谭耀豪先生
法律援助署
陈爱容女士
当值律师服务
王姬丽女士
廉政公署
唐永德先生
香港警务处
蔡玉光先生
(至2017年9月15日止)
香港警务处
李伟文先生
(由2017年9月16日起)
惩教署
胡英明先生
(至2017年8月20日止)
惩教署
黄国兴先生
(由2017年8月21日起)
资深大律师黄敏杰先生
(至2017年2月22日止)
资深大律师夏伟志先生
(由2017年2月23日起)
吴鸿瑞先生
何逸云先生
-列席司法机构副政务长 (运作)
许林燕明女士
总司法行政主任(法官支援)3
胡宝珊女士
(至2017年7月31日止)
总司法行政主任(法官支援)3
游景华先生
(由2017年8月1日起)
-秘书总司法行政主任 (运作)
陈淑霞女士

家事法庭使用者委员会
(至2017年11月30日止)

-主席主任家事法庭法官陈忠基
(至2017年7月17日止)
-委员署理首席区域法院法官高劲修
署理主任家事法庭法官陈振国
(由2017年7月18日起)
家事法庭法官麦莎朗
法律援助署
李自强先生
社会福利署
冯民重先生
资深大律师梁冰濂女士
李嘉莲女士
莫子应先生
何志权先生
Ms Jain BROWN
-列席司法机构副政务长 (运作)
许林燕明女士
总司法书记 (家事法庭)
雷丽芳女士
-秘书总司法行政主任 (运作)
陈淑霞女士

家事法律程序法庭使用者委员会
(由2017年12月1日起)

-主席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林文瀚
-委员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朱佩莹
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龙剑云
署理主任家事法庭法官陈振国
家事法庭法官麦莎朗
家事法庭法官黄礼荣
区域法院司法常务官何展鹏
李嘉莲女士
何志权先生
Ms Jain BROWN
社会福利署
冯民重先生
法律援助署
李自强先生
法定代表律师办事处
陈妙娟女士
-列席司法机构副政务长 (运作)
许林燕明女士
总司法书记 (家事法庭)
雷丽芳女士
-秘书总司法行政主任 (运作)
陈淑霞女士

竞争事务审裁处使用者委员会

-主席竞争事务审裁处主任法官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林云浩
-委员竞争事务审裁处副主任法官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欧阳桂如
高等法院聆案官
聆案官许家灏
律政司
关奕濠先生
竞争事务委员会
马立恒先生
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郑秉辉先生
罗沛然先生
伍成业先生
-秘书高级一等司法书记 (竞争事务审裁处)
王淑娴女士


香港司法学院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席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 GBM
-委员终审法院常任法官李义
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司徒敬, GBS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
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朱芬龄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陈庆伟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陈美兰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暂委法官及香港司法学院行政机构专责事务法官潘兆童
署理首席区域法院法官高劲修
总裁判官李庆年
司法机构政务长
刘嫣华女士


司法机构政务处

司法机构政务处

司法机构政务长刘嫣华女士

运作部

司法机构副政务长 (运作)许林燕明女士
 
(a)资讯科技事务处(技术支援)杨子权先生总系统经理(资讯科技)
(b)资讯科技事务处(运作)招永常先生司法机构助理政务长(优质服务及资讯科技) [至2017年11月12日止]注1
曾展光先生署理司法机构助理政务长(优质服务及资讯科技) [由2017年11月13日起]注1
(c)运作部 郑嘉文先生署理司法机构助理政务长 (运作) [由2017年12月27日起]
陈淑霞女士署理总司法行政主任 (运作) [至2017年1月9日止]
陈淑霞女士总司法行政主任 (运作) [由2017年1月10日起]
(d)法官支援组廖健忠先生总司法行政主任(法官支援)1 [至2017年7月31日止]
胡宝珊女士总司法行政主任(法官支援)1 [由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12月4日止]
廖健忠先生总司法行政主任(法官支援)1 [由2017年12月5日起]
林文基先生署理总司法行政主任(法官支援)2 [至2017年12月3日止]
胡宝珊女士总司法行政主任(法官支援)2 [由2017年12月5日起]
陈瑞屏女士总司法行政主任(法官支援)3 [至2017年3月12日止]
游景华先生总司法书记 (小额钱债审裁处) [由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4月2日暂时分担总司法行政主任(法官支援)3的职务]
胡宝珊女士署理总司法行政主任(法官支援)3 [由2017年4月3日至2017年7月31日止]
游景华先生署理总司法行政主任(法官支援)3 [由2017年8月1日起]
廖健忠先生总司法行政主任(法官支援)(特别职务) [由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12月4日止]
(e)高等法院书记主任办事处彭叶翠玉女士书记主任
(f)终审法院登记处徐智韵女士高级一等司法书记 (终审法院)
(g)高等法院登记处李秀慧女士总司法书记 (高等法院登记处)
(h)竞争事务审裁处登记处王淑娴女士 高级一等司法书记(竞争事务审裁处)
(i)区域法院利国雄先生总司法书记 (区域法院登记处) [至2017年2月5日止]
郑茂才先生署理总司法书记 (区域法院登记处) [由2017年2月6日起]
曾瑞华女士署理总司法书记 (区域法院法庭)
(j)家事法庭登记处雷丽芳女士总司法书记 (家事法庭)
(k)土地审裁处登记处郑茂才先生署理总司法书记 (土地审裁处) [至2017年2月5日止]
陈翠莲女士总司法书记 (土地审裁处) [由2017年2月6日起]
(l)裁判法院总务处陈翠莲女士高级司法行政主任 (裁判法院) [至2017年2月5日止]
郭焕桦女士署理高级司法行政主任 (裁判法院) [由2017年2月6日起]
(m)遗产承办处黄洁嫦女士总遗产事务主任
(n)劳资审裁处登记处岑瑞明女士司法常务主任 (劳资审裁处)
(o)小额钱债审裁处登记处游景华先生总司法书记 (小额钱债审裁处) [至2017年7月31日止]
陈楚观先生署理总司法书记 (小额钱债审裁处) [由2017年8月1日起]
(p)法庭语文组王碧霞女士总司法行政主任(法庭语文)1 [至2017年6月25日止]
邱富棠先生署理总司法行政主任(法庭语文)1 [由2017年6月26日起]
邓少芬女士总司法行政主任(法庭语文)2
叶碧仪女士总司法行政主任(法庭语文)3
(q)执逹事务组关锡南先生总执达主任 (行政及海事)
蔡德明先生总执达主任 (行动) [至2017年3月31日止]
詹凤玲女士署理总执达主任 (行动) [由2017年4月3日起]
(r)调解服务组林雪儿女士高级调解事务主任
邝谭丽仪女士调解统筹主任(家事)
(s)资讯科技事务处(技术支援) 陈锐安先生署理高级系统经理(1) [至2017年6月13日止]
陈锐安先生高级系统经理(1) [由2017年6月14日起]
陈慧中女士高级系统经理(2)
刘基远先生高级系统经理(3)
冯嘉辉先生高级系统经理(4)
(t)资讯科技事务处(运作) 黄君成先生高级司法行政主任(资讯科技事务处)1
胡宝珊女士高级司法行政主任(资讯科技事务处)2 [至2017年4月2日止]
冯淑仪女士署理高级司法行政主任(资讯科技事务处)2 [由2017年4月3日起]
何美美女士高级司法行政主任(资讯科技事务处)11 [由2016年12月5日至2017年1月15日暂时分担高级司法行政主任(资讯科技事务处)3的职务]
冯淑仪女士高级司法行政主任(资讯科技事务处)12 [由2016年12月5日至2017年1月15日暂时分担高级司法行政主任(资讯科技事务处)3的职务]
冯淑仪女士署理高级司法行政主任(资讯科技事务处)3 [由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4月2日止]
陈楚观先生署理高级司法行政主任(资讯科技事务处)3 [由2017年4月3日至2017年7月31日止]
何美美女士署理高级司法行政主任(资讯科技事务处)3 [由2017年8月1日起]
黄董佩贞女士高级司法行政主任(资讯科技事务处)13 [由2016年9月8日至2017年2月5日暂时分担高级司法行政主任(资讯科技事务处)4的职务]
利国雄先生高级司法行政主任(资讯科技事务处)4 [由2017年12月6日起]

发展部

司法机构副政务长 (发展)苏贝茜女士
 
(a)发展组张淑婷女士司法机构助理政务长 (发展)1
刘淦权先生司法机构助理政务长 (发展)2
(b)新闻及公共关系组郭筱茹女士首席新闻主任
(c)投诉法官行为秘书处布少芬女士署理总司法行政主任(投诉法官行为秘书处)

优质服务部

司法机构助理政务长(优质服务及资讯科技)招永常先生 [至2017年11月12日止]
署理司法机构助理政务长(优质服务及资讯科技)曾展光先生 [由2017年11月13日起]
 
(a)投诉组李婉君女士高级司法行政主任 (投诉)
(b)法庭速记主任办事处郑少娟女士高级法庭速记主任 (发展)
(c)法律参考资料及图书馆组冯洁媚女士高级司法行政主任 (法律参考资料及图书馆)
(d)资讯管理组李家佩女士高级司法行政主任 (资讯管理) [至2017年1月15日止]
刘淑仪女士署理高级司法行政主任 (资讯管理) [由2017年1月16日起]
(e)管理参事组钟伟霖先生总司法行政主任 (管理参事)

支援部

司法机构助理政务长 (支援)颜刘佩莲女士
 
(a)工程策划及产业组陈信禧先生署理首席行政主任(工程策划及产业) [至2017年1月3日止]
陈信禧先生首席行政主任(工程策划及产业) [由2017年1月4日起]
(b)财务组吴维文先生署理总库务会计师
(c)法官及司法人员组曾雅仪女士总司法行政主任 (法官及司法人员) [至2017年5月5日止]
郑文丽女士高级司法行政主任(法官及司法人员)1 [由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30日暂时分担总司法行政主任 (法官及司法人员)的职务]
林碧霞女士高级司法行政主任(法官及司法人员)2 [由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30日暂时分担总司法行政主任 (法官及司法人员)的职务]
郑保芬女士高级行政主任(司法学院) [由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30日暂时分担总司法行政主任 (法官及司法人员)的职务]
梁昭怡女士署理总司法行政主任 (法官及司法人员) [由2017年5月31日起]
(d)支援人员组邓蔼怡女士总司法行政主任 (支援人员)
注1:司法机构助理政务长(优质服务及资讯科技)就其职责范畴向司法机构政务长直接负责,关乎"资讯科技事务处(运作)"者除外。


司法培训

香港司法学院举办的本地司法培训活动

日期活动
31.3.2017裁判官工作坊 —「处理自行诉讼人士的技巧」
9.6.2017死因裁判官工作坊
5.7.2017身心健康工作坊
6.7.2017讲座 —「美国法律协会重述的普通法」— 由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范礼全主讲
21.9.2017讲座 —「就紧急人身保护令申请须注意的事项」— 由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区庆祥主讲
16.10.2017讲座 —「合约诠释:法官是否有时『讲一套、做一套』?」由英格兰及威尔斯高等法院衡平法分庭庭长Geoffrey VOS爵士主讲
21.10.2017参观香港戒毒会石鼓洲康复院
26 - 27.10.20172017年新委任常任裁判官入职课程
26.10.2017讲座 —「船只扣押与发还 — 简单的路线图」— 由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陈健强主讲
27.10.2017讲座 —「网上法庭、人工智能及司法的未来」 — 由伦敦大学学院法学院的伦敦大学学院司法学院联席院长金恩教授主讲
23.11.2017讲座 —「资产冻结令及其他紧急强制令」— 由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林云浩及周家明主讲
24.11.2017讲座 —「资产冻结令、容许查察令及杂项申请」— 由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林云浩及周家明主讲
19.12.2017「引述案例通用编号及法律参考资料系统」简介会

法官和司法人员曾参与的其他本地司法培训活动

日期活动
18.2.2017监护委员会主办 — 第二届香港监护会议
30.3.2017香港大学主办︰讲座 —「案件管理与家事法」
5.4.2017亚洲国际法律研究院主办︰讲座 — 「外地判决的认可与执行之最新发展 — 国际视角」
7.4.2017香港大学主办︰研讨会 — 「家事法中的判断、多样性和敏感性 — 一位法官的看法」
27.4.2017香港大学主办︰研讨会 —「侦查竞争者之间的合谋行为 — 经济证据」
8 - 11.5.2017香港讼辩培训学会主办︰培训课程 — 「处理专家证人 (财务及医疗)」
4.7.2017澳洲法律委员会香港分部主办︰讲座 — 「世界的真正目标 — 商业法的趋同及交流」 — 由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范礼全主讲
22.8.2017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办︰讲座 — 「英国诽谤法 (2013) — 优点与缺点」
29.8.2017香港新医学法律学会主办︰讲座 — 「死亡质素 — 法律与伦理」
31.8.2017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办︰讲座 —「政治、保密与法治」
13.9.2017香港大学主办︰讲座 —「『一国两制』下的法官、寻求公义、法治与终审法院」
21.9.2017香港中文大学主办︰讲座 — 「法律改革挑战: 司法视角」
18.10.2017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亚太区域中心、律政司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合办 — 2017年第二届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亚太司法会议
20.11.2017香港大学主办︰讲座 — 「司法覆核:有助推动良好管治抑或窒碍良好管治?」
15.12.2017香港大学主办:讲座 — 「“合约的不合法之处”与法规 — 将如何发展?」— 由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甘慕贤主讲

与 / 由其他司法管辖区 / 团体举办的司法培训活动

日期活动
17 - 22.3.2017国际破产从业员协会、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及世界银行集团合办 — 「第12届跨国司法学术研讨会︰破产」及国际破产从业员协会主办 —「国际破产从业员协会第10届四年一度之世界大会」(於澳洲悉尼举行)
5 - 7.4.2017经济合作及发展组织/韩国政策中心主办︰第7届亚太区法官竞争法周年工作坊(於菲律宾马尼拉举行)
18 - 20.6.2017国际破产协会第17届周年会议(於英国伦敦举行)
31.10 - 3.11.2017亚太区死因裁判官协会主办︰2017年亚太区死因裁判官协会会议(於南澳洲格雷尔举行)
5 - 9.11.2017国际司法培训组织第8届司法培训国际会议 (於菲律宾马尼拉举行)


参观司法机构的次数/人数

 20162017
本港  
参观次数239273
参观人数7 7048 640
内地  
参观次数4231
参观人数771643
海外  
参观次数3026
参观人数280395
合计  
参观次数311330
参观人数8 7559 678

 参观人数
参观者类别20162017
法官和法律界人士444566
政府人员196136
学生和其他8 1158 976
合计8 7559 678


2016年至2017年度司法机构的开支及收入

经常开支

  2016-2017 ($' 000)
-个人薪酬1,108,681
-部门开支395,832
-其他费用9,046
 合计1,513,559

收入*

  2016-2017 ($' 000)
-收费225,672
-罚款276,955
-充公及其他128,890
 合计631,517
*该项的收入已拨入政府的经常收入帐项


有关法官和司法人员的投诉

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及法院领导负责处理的投诉数目投诉事项2017 总计
司法/法定的决定法官的行为同时投诉司法/法定的决定和法官的行为不满法院领导处理原有投诉的手法及/或有关调查结果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5001015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2900不适用29
首席区域法院法官2025不适用27
总裁判官43410不适用57
小计9761510128

备注:
i.在2017年入禀的案件共有485,303宗。
ii.关於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的投诉可按照其性质作大致上的分类。在上述涉及司法人员行为的投诉中,5宗是与法庭内的态度及行为方面有关;7宗是与在法庭进行实际法律程序时的处理手法有关;以及9宗是与涉及多於一种类别有关。
iii.在上述的投诉中,有4宗投诉获证明部分属实,其中2宗是与在法庭内的态度及行为欠佳有关,1宗是与在法庭进行实际法律程序时的处理手法有关,以及1宗是与涉及多於一种类别有关。该4宗个案的详情如下:
(a)投诉人投诉一名裁判官在法庭内和对待被告人时态度差劣,并且在审讯中采用不恰当措辞。法院领导经调查後发现,该名裁判官在处理无律师代表的被告人方面有需要改善的空间。此外,法院领导发现该名裁判官所用的某些措辞并不恰当。法院领导已因应有关情况向该裁判官给予意见。
(b)投诉人投诉一名裁判官对投诉人的公司代表态度差劣,拒绝让投诉人的公司代表出庭作证以及把聆讯押後并声称会颁令由投诉人的公司支付讼费。法院领导已向名该裁判官给予意见,嘱咐该名裁判官要多加注意在解释法律程序时的态度及措辞。法院领导经调查後发现该名裁判官将聆讯押後,好让投诉人的公司安排另一位能够明白他们的文件或证词的代表。此外,把聆讯押後及作出的讼费命令均为司法决定,如投诉人的公司不服有关的司法决定,只可循现有的法律程序提出上诉。
(c)投诉人投诉一名裁判官没有以公平方式处理聆讯,并对投诉人带有偏见、没有分析案情和证据、向投诉人指出可判处的最严重刑罚藉以胁使其认罪以及在聆讯期间扮演检控官的角色,向投诉人提问四至五次。法院领导在收到这宗投诉之前,早已接获高等法院就本案的上诉颁下的判案书。法院领导审核有关资料及整份判案书後,认为该名裁判官在措辞和行为方面有不当之处,可能有损对其不偏不倚的观感。法院领导已因应有关情况,向该名裁判官给予意见。至於投诉人就裁判官分析证据方面的看法,这属於司法决定范畴内的事宜,而且已由高等法院的判案书处理。
(d)投诉人投诉一名裁判官对投诉人、证人及检控官态度差劣、引导检控官以暗示方式讯问诉讼各方、以诱导性问题讯问证人以及没有给予投诉人公平的审讯。法院领导经调查後发现该名裁判官在态度方面有改善空间。法院领导已因应有关情况向该名裁判官给予意见。投诉人就该名裁判官提出的其他指控关乎司法决定。如投诉人不服有关的司法决定,只可循现有的法律程序提出上诉。投诉人已行使其权利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有关上诉其後遭驳回。


有关司法机构政务处的投诉

 投诉事项2017*
-与程序/手续有关的投诉42
-与设施有关的投诉8
-与司法支援服务有关的投诉71
-投诉司法机构政务处人员46
 合计167
*包括口头投诉


最後修订日期: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