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法院案件量、结案数目以及法院轮候时间

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的案件量及结案数目

案件量
结案数目*
         201520162017201520162017
上诉法庭
上诉
-刑事
 不服原讼法庭判决而提起的上诉190172179170151160
 不服区域法院判决而提起的上诉251222237261229206
 小计441394416431380366
-民事
 不服原讼法庭判决而提起的上诉225214264219226193
 不服区域法院判决而提起的上诉191216291611
 杂项上诉352018293120
 小计279246298277273224
判刑覆核
-刑事
 不服原讼法庭判刑而提起的覆核020102
 不服区域法院判刑而提起的覆核122014
 不服裁判法院判刑而提起的覆核022003
 小计164119
 合计721646718709654599
杂项程序+--83--39
*结案的案件是指上诉/覆核已经得直、驳回、撤回、终止或在有或没有法院命令的情况下被放弃的案件
+由二零一七年七月一日起新增的案件类别,涵括上诉法庭的刑事和民事杂项事宜。其案件量以往纳入高等法院杂项程序中,属原讼法庭民事管辖类别
案件量
结案数目*
         201520162017201520162017
原讼法庭
上诉案件
-刑事
 不服裁判法院判决而提起的上诉777702659756713719
-民事
 不服劳资审裁处判决而提起的上诉472745313030
 不服小额钱债审裁处判决而提起的上诉764466674943
 不服小额薪酬索偿仲裁处决定而提起的上诉325535
 杂项上诉253225
 小计128781191058483
 合计905780778861797802
        
原讼案件
-刑事管辖
 刑事案件503497449493506519
 机密杂项案件402405382402405382
 释放申请000000
 刑事杂项案件^--374--295
 小计9059021 2058959111 196
-民事管辖
 高等法院诉讼3 1253 4483 0411 9552 0931 971
 杂项程序@3 4713 6172 7782 4782 5772 205
 破产及公司清盘诉讼+11 08710 2988 88011 00810 1078 838
 人身伤害诉讼1 4181 4471 3941 1731 2551 301
 其他案件#6565791 507256381517
 小计19 75719 38917 60016 87016 41314 832
 合计20 66220 29118 80517 76517 32416 028
  
-聆案官内庭
 非正审聆讯** 27 25027 68424 88224 40724 79822 549
 讼费账单评定643654681448(1)426(1)527(1)
-遗产事务
 申请19 12718 36820 47718 583(2)18 189(2)19 537(2)
*以上诉而言,结案的案件是指上诉得直、驳回、撤回、终止或上诉在有或没有法院命令的情况下被放弃的案件;以刑事案件而言,结案的案件是指被告人被定罪或被判无罪的案件;以民事案件而言,结案的案件是指成功申索或申索被撤销的案件
^由二零一七年七月一日起新增的案件类别,涵括原讼法庭的刑事杂项事宜。其案件量以往纳入高等法院杂项程序中,属原讼法庭民事管辖类别
@此案件类别经修订後由二零一七年七月一日起不再涵括上诉法庭的杂项事宜及原讼法庭的刑事杂项事宜
+此类案件包括破产程序、公司清盘程序、申请临时命令(破产)及申请将法定要求偿债书搁置的案件
#其他案件包括宪法及行政诉讼程序、海事诉讼、领养、卖据登记、账面债项登记、商业诉讼、建筑业及仲裁案件、婚姻诉讼、根据《精神健康条例》提出的申请、遗嘱认证诉讼、停止通知书和机密杂项案件(民事)(此案件类别经修订後由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起涵括原讼法庭民事性质的机密事宜)
**案件数目是指已排期聆讯的非正审申请的案件数目,而结案案件数目是指在本年报报告期内审理的非正审申请的案件数目
 注(1) : 结案的案件是指讼费账单已予处理的案件
 注(2) : 结案的案件是指已发出授予书/已发出经确认授予书/遗产管理官以简易程序完成遗产管理的案件

高等法院案件平均轮候时间

  平均轮候时间(日)
  目标201520162017
上诉法庭    
- 刑事案件 - 由订定日期至聆讯 50 534647
-民事案件 - 由申请排期至聆讯 90 1128689
原讼法庭    
-刑事固定审期案件表 - 由入禀公诉书至聆讯 * 120 272291164
-刑事流动案件表 - 由订定日期至聆讯 * 90 8196111
-民事固定审期案件表 - 由申请排期至聆讯 180 140155163
-民事流动案件表 - 由预告审讯可予进行之日至聆讯 30 71316
-裁判法院上诉案件 - 由入禀上诉通知书至聆讯 90 10010591
*新的《实务指示9.3–原讼法庭的刑事诉讼程序》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日生效後,「刑事速办审讯表」已取代「刑事流动案件表」。「刑事固定审期案件表」及「刑事速办审讯表」的目标轮候时间将於二零一八年中进行检讨及厘定
最後修订日期: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