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回顾

 
2015年伊始,司法机构秉承传统,於1月12日举行法律年度开启典礼。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在典礼上致辞,阐述法治是所有社会的基石。他指出,法院在司法的工作上,不会受到诸如政治或政治考虑等外来因素的影响,而法院和法官都只会引用法律断案。目标是确保基本人权可获法院恰当地执行,而个人的权利和社会上他人的权利都得到尊重。他亦指出,平等、忠於法律及其精神和司法独立,全都是法律赖以运作的基础,并已在《基本法》中订明及得到保障。
 
 
此外,他亦阐述了一些最新的发展,这些发展既关乎司法机构,亦会影响社会人士是否能将其争议纠纷诉诸司法,其中包括法律援助协助当事人更能无碍地寻求公道之重要性、检讨区域法院和小额钱债审裁处的司法管辖权限、废除以「当然权利」作为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的途径、招聘法官及终审法院迁往位於昃臣道的前最高法院大楼。
 
司法机构新标志
 
司法机构已於8月20日开始采用其新的标志,以突显司法机构的独立。

司法机构标志的设计构思来自位於昃臣道8号的终审法院大楼的正视图,该大楼的外部建筑获列为法定古迹。司法机构标志采用蓝色,象徵严肃和庄严,代表司法机构维持公开及公正的司法制度的核心价值。

司法机构负责执行司法工作,在宪制上独立於行政机关及立法机关。司法机构认为,专用的标志有助突显此分野。

司法机构标志现已用於与市民大众及外界通讯的信笺信封上。
 
终审法院搬迁
 
终审法院自1997年成立以来,一直坐落於炮台里1号的前法国外方传道会大楼。到了2015年9月,终审法院便迁往位於中环昃臣道8号的旧最高法院大楼。

旧最高法院大楼历史悠久,其外部为法定古迹。大楼早於1912年启用,作为当时的最高法院大楼,直至1984年为止。1985年至2011年期间,它曾用作立法会大楼。随著立法会大楼迁往添马,旧最高法院大楼便交还予司法机构。装修工程於2013年展开,将大楼回复为法院,由今年9月起成为终审法院的新址。

终审法院大楼提供足够和合适的设施,使法院得以畅顺而有效地运作。设施包括两个法庭、一个登记处、一个律师专用休息室及更衣室、四个会议室及一个记者室。此外,大楼内还有终审法院法官的办公室,以及供支援人员使用的办公设施。
 
竞争事务审裁处的成立
 
竞争事务审裁处已於12月14日在金钟道38号高等法院大楼开始全面运作。

竞争事务审裁处是根据《竞争条例》(第619章)设立的一个专责的法庭,负责聆讯及裁定本港与竞争法有关的案件。竞争事务审裁处具有主要司法管辖权聆讯及裁定下述事宜:竞争事务委员会及通讯事务管理局就指称违反竞争守则而提出的案件;後续私人诉讼;在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提出的法律程序中,指称曾违反行为守则作为免责辩护的案件;以及覆核竞争事务委员会/通讯事务管理局的若干裁定。

法官林云浩以及法官欧阳桂如於2013年8月分别获委任为审裁处主任法官及副主任法官,为期三年。他们均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

此外,所有其他原讼法庭法官都是审裁处的成员,而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高级副司法常务官和副司法常务官在审裁处均担任相应的职位。
 
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的交流
 
2015年,我们的法官及司法人员曾出席多个会议及研讨会,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司法人员交流经验。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在2月出席於英国举行的全球法律峰会,在7月出席於澳门举行的第三届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司法高层论坛及在11月出席於澳洲举行的第16届亚洲和太平洋地区首席法官会议。

在9月,终审法院主办两年一度的亚太区司法学术研讨会。多位分别代表澳洲高等法院、新西兰最高法院及加拿大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和法官出席研讨会(出席的首席大法官包括﹕首席大法官Robert French,AC、首席大法官Sian Elias女爵士及首席大法官Beverley McLachlin。)。
 
法官及司法人员的任命
 
司法机构於2015年任命了多位法官及司法人员。当中的司法任命计有:潘兆初法官和彭伟昌法官获委任为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以及朱佩莹法官、陆启康法官、邱智立法官和黄崇厚法官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
 
案件量及结案数目
 
在2015年,除高等法院外,各级法院的整体服务表现令人满意。各级法院大部分的服务都能达到承诺的目标,但高等法院数项服务未能维持在目标范围内,其原因如下﹕首先,在高等法院,特别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并没有足够的司法职位以应付高等法院运作上的需要。第二,过去数年,多位法官晋升及退休,导致高等法院司法人手的调配有所限制。司法机构定期检视人手情况,并有周全的继任安排,将会在顾及不同级别法院的整体司法人手情况及继任安排之下,展开公开招聘工作,以在适当时候填补司法职位空缺。司法机构已经并会继续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以短期司法人力资源,协助维持不同级别法院所需的司法人手水平。
 
专责小组及委员会成员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已委任多位法官及司法人员,并邀请法律界和相关政府部门的代表,担任多个专责小组及委员会成员,以便他们就关乎司法机构运作的重要事项提供宝贵意见。该等专责小组及委员会包括: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监察委员会、调解工作小组、民事法庭使用者委员会、刑事法庭使用者委员会、家事法庭使用者委员会、竞争事务审裁处使用者委员会及香港司法学院管理委员会等。
 
参观司法机构及到访人次
 
在2015年,司法机构安排了逾250项参观访问,合计约7500人次。当中大部分为本地学生。我们十分重视与到访人士会面,以及向他们介绍司法机构的工作的机会。我们亦於2015年11月开展导赏活动试验计划。透过该计划,学校学生可获安排参观终审法院大楼。
 
 
最後,诚意邀请你浏览我们的图片集,分享司法机构在2015年的难忘时刻。
 
最後修订日期: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