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构政务处
司法机构政务处
司法机构政务长刘嫣华女士
运作部
司法机构副政务长 (运作)伍锡汉先生 [至2015年11月19日止]
(a)
资讯科技事务处(技术支援)
杨子权先生
署理总系统经理(资讯科技) [至2015年5月10日止]
杨子权先生
总系统经理(资讯科技) [由2015年5月11日起]
(b)
资讯科技事务处(运作)
招永常先生
署理司法机构助理政务长(优质服务及资讯科技)
注1
(c)
运作部
陈丽婷女士
总司法行政主任 (运作) [至2015年9月7日止]
陈淑霞女士
署理总司法行政主任 (运作) [由2015年9月8日起]
(d)
法官支援组
潘鸿坤女士
总司法行政主任(法官支援)1
廖健忠先生
总司法行政主任(法官支援)2
陈瑞屏女士
总司法行政主任(法官支援)3
(e)
高等法院书记主任办事处
彭叶翠玉女士
书记主任
(f)
终审法院登记处
徐智韵女士
署理高级一等司法书记 (终审法院)
(g)
高等法院登记处
李秀慧女士
总司法书记 (高等法院登记处)
(h)
竞争事务审裁处登记处
王淑娴女士
高级一等司法书记(竞争事务审裁处)
(i)
区域法院
利国雄先生
总司法书记 (区域法院登记处)
钟冯绮薇女士
总司法书记 (区域法院法庭) [至2015年4月12日止]
林文基先生
总司法书记 (区域法院法庭) [由2015年4月13日起]
(j)
家事法庭登记处
雷丽芳女士
总司法书记 (家事法庭)
(k)
土地审裁处登记处
张莲琴女士
总司法书记 (土地审裁处)
(l)
裁判法院总务处
陈翠莲女士
高级司法行政主任 (裁判法院)
(m)
遗产承办处
黄洁嫦女士
署理总遗产事务主任
(n)
劳资审裁处登记处
王惠民先生
署理司法常务主任 (劳资审裁处)
(o)
小额钱债审裁处登记处
游景华先生
署理总司法书记(小额钱债审裁处)
(p)
法庭语文组
王碧霞女士
总司法行政主任(法庭语文)1
邓少芬女士
署理总司法行政主任(法庭语文)2
叶碧仪女士
总司法行政主任(法庭语文)3
(q)
执逹事务组
关锡南先生
总执达主任 (行政及海事)
蔡德明先生
总执达主任 (行动)
(r)
司法机构调解资讯中心
林雪儿女士
高级调解事务主任
(s)
家事调解统筹主任办事处
邝谭丽仪女士
调解统筹主任(家事)
(t)
建筑物管理调解统筹主任办事处
陈淑芬女士
调解统筹主任(建筑物管理) [至2015年10月1日止]
(u)
资讯科技事务处(技术支援)
黄妙明女士
署理高级系统经理(1)
陈慧中女士
高级系统经理(2)
刘基远先生
高级系统经理(3)
冯嘉辉先生
高级系统经理(4)
(v)
资讯科技事务处(运作)
黄君成先生
高级司法行政主任(资讯科技事务处)1
胡宝珊女士
高级司法行政主任(资讯科技事务处)2
罗佩贞女士
高级司法行政主任(资讯科技事务处)3
林文基先生
高级司法行政主任(资讯科技事务处)4 [至2015年4月12日止]
岑瑞明女士
署理高级司法行政主任(资讯科技事务处)4 [由2015年4月13日起]
发展部
司法机构副政务长 (发展)李忠善先生 [至2015年3月3日止]
署理司法机构副政务长 (发展)苏贝茜女士 [由2015年3月4日起]
(a)
发展组
张淑婷女士
司法机构助理政务长 (发展)
(b)
新闻及公共关系组
黄重雅女士
首席新闻主任 [至2015年10月14日止]
马宝珠女士
首席新闻主任 [由2015年10月15日起]
优质服务部
署理司法机构助理政务长(优质服务及资讯科技)招永常先生
(a)
投诉组
李婉君女士
署理高级司法行政主任 (投诉) [至2015年1月12日止]
李婉君女士
高级司法行政主任 (投诉) [由2015年1月13日起]
(b)
法庭速记主任办事处
郑少娟女士
高级法庭速记主任 (发展)
(c)
法律参考资料及图书馆组
冯洁媚女士
高级司法行政主任 (法律参考资料及图书馆)
(d)
资讯管理组
李家佩女士
署理高级司法行政主任 (资讯管理) [至2015年10月16日止]
李家佩女士
高级司法行政主任 (资讯管理) [由2015年10月17日起]
(e)
管理参事组
钟伟霖先生
总司法行政主任 (管理参事)
支援部
署理司法机构助理政务长 (支援)颜刘佩莲女士
(a)
产业组
吴鸿才先生
总司法行政主任 (产业)
(b)
财务组
李慧仪女士
署理总库务会计师
(c)
法官及司法人员组
关咏逑女士
总司法行政主任 (法官及司法人员) [至2015年10月21日止]
曾雅仪女士
总司法行政主任 (法官及司法人员) [由2015年10月22日起]
(d)
支援人员组
邓蔼怡女士
署理总司法行政主任 (支援人员) [至2015年1月8日止]
邓蔼怡女士
总司法行政主任 (支援人员) [由2015年1月9日起]
(e)
西九龙法院大楼支援组
程寿宁先生
高级建筑师
注1:
司法机构助理政务长(优质服务及资讯科技)就其职责范畴向司法机构政务长直接负责,关乎"资讯科技事务处(运作)"者除外。
最後修订日期: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