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法院案件处理数量及结案数量一览

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的案件量及结案的案件数量

案件量
结案数目*
         200820092010200820092010
上诉法庭
上诉
-刑事
 不服原讼法庭判决而提起的上诉126131128129111142
 不服区域法院判决而提起的上诉304346356357314366
 小计430477484486425508
-民事
 不服原讼法庭判决而提起的上诉313213222295219192
 不服区域法院判决而提起的上诉293728372635
 杂项上诉433534393648
 小计385285284371281275
判刑覆核
-刑事
 不服原讼法庭判刑而提起的覆核212220
 不服区域法院判刑而提起的覆核5711677
 不服裁判法院判刑而提起的覆核211710
 小计991415107
 合计824771782872716790
*结案的案件是指上诉/覆核已经得直、驳回、撤回、终止或在有或没有法院命令的情况下被放弃的案件
案件量
结案数目*
         200820092010200820092010
原讼法庭
上诉案件
-刑事
 不服裁判法院判决而提起的上诉1 1251 0439801 156996994
-民事
 不服劳资审裁处判决而提起的上诉474226504121
 不服小额钱债审裁处判决而提起的上诉505351595040
 不服小额薪酬索偿仲裁处决定而提起的上诉1081713514
 杂项上诉4104764
 小计1111139812910279
 合计1 2361 1561 0781 2851 0981 073
        
原讼案件
-刑事管辖
 刑事案件311425444301367419
 机密杂项案件646496646496
 释放申请000000
 小计375489540365431515
-民事管辖^
 高等法院诉讼2 7842 5741 9071 7411 8911 492
 杂项程序2 6312 7012 6261 6791 7611 795
 破产及公司清盘诉讼 +14 50019 69310 68011 62917 10511 062
 人身伤害诉讼951872706927677865
 其他案件 #537611564253330324
 小计21 40326 45116 48316 22921 76415 538
 合计21 77826 94017 02316 59422 19516 053
  
-聆案官内庭
 非正审聆讯 ** 29 28735 57421 70126 66034 17620 881
 讼费账单评定1 0431 032669970(1)958(1)502(1)
-遗产事务
 接获申请13 33914 67614 35012 958(2)14 466(2)13 909(2)
*以上诉而言,结案的案件是指上诉得直、驳回、撤回、终止或上诉在有或没有法院命令的情况下被放弃的案件;以刑事案件而言,结案的案件是指被告人被定罪或被判无罪的案件;以民事案件而言,结案的案件是指成功申索或申索被撤销的案件
^於2009年或之前,以民事案件而言,该定义是按“已处置诉讼方”而界定,即是说,当案中有一方获处置,该案便视为已予处置。由2010年起,该定义已经更改:只有当案中所有诉讼方均已处置,该案才会视作已予处置
+此类案件包括破产程序、公司清盘程序、申请临时命令(破产)及申请将法定要求偿债书搁置的案件
#其他案件包括宪法及行政诉讼程序、海事诉讼、领养、卖据登记、账面债项登记、商业诉讼、建筑业及仲裁案件、婚姻诉讼、根据《精神健康条例》提出的申请、遗产诉讼及禁制通告等案件
**案件数目是指已排期聆讯的非正审申请的案件数目,而结案案件数目是指在本年报报告期内审理的非正审申请的案件数目
 注(1) : 结案的案件是指讼费账单已予处理的案件
 注(2) : 结案的案件是指已发出授予书/已发出经确认授予书/遗产管理官以简易程序完成遗产管理的案件

高等法院案件轮候时间

  轮候时间(日)
  目标200820092010
上诉法庭    
- 刑事案件 - 由聆讯期订定日到聆讯日 50 425050
-民事案件 - 由申请排期日到聆讯日 90 859489
原讼法庭    
-固定审期的刑事案件 - 由公诉书送交存档日到聆讯日 120 112137166
-流动审期表上的刑事案件 - 由聆讯期订定日到聆讯日 90 638581
-固定审期的民事案件 - 由申请排期日到聆讯日 180 145179215
-流动审期表上的民事案件 - 由聆讯期订定日到聆讯日 90 595560
-不服裁判法院裁决而提起的上诉 - 由上诉通知书送交存档日到聆讯日 90 909595
最後修订日期: 2011年3月4日